Wednesday, July 14, 2010

秦淮区先后破获多起“光头党”案件

秦淮区先后破获多起“光头党”案件
  这是南京市将面临拆迁的一个街区,拆迁还没开始,“拆托”们就来和拆迁户谈生意。 CFP供图

秦淮区先后破获多起“光头党”案件
南京拆迁行业犯罪突出“拆托”一块地牟利2000万。CFP供图

  “活闹鬼”的能量直接影响了外秦淮河改造工程的拆迁,拆迁户们撕毁了本来已经达成的拆迁协议,有人则拿着拆迁户的委托书上门来找拆迁办谈判……

  周迅说:“那些拆托能把你的电话、住址、老婆在哪个单位、小孩在哪个学校都弄得一清二楚,并且借此来威胁你。”“拆托”们动辄召集几十名“活闹鬼”聚集闹事,在这种不讲规则和套路的谈判方式面前,很多拆迁公司都或明或暗地散财了事。

  2004年,能量巨大的黑色“拆托”们迎来了自己第一次“滑铁卢”。这年5月,秦淮区东水关拆迁现场,“光头党”的出现给政府打击“拆托”提供了机会。

  一位做工程的老板搭建的“违章建筑”面临强制拆迁,他请来“拆托”和拆迁办谈判。但是谈判未成,行政执法部门决定实施强拆,这名据称有“涉黑倾向”的“拆托”随即组织45名“活闹鬼”到场,试图阻止强拆。

  这些“活闹鬼”清一色的光头,穿着统一的“美津浓”运动服、白色旅游鞋,年龄在20岁左右,“光头党”之名由此出现。警方调动100名特巡警,抓获 43人,仅2人逃脱。这批“光头党”除为首者判刑之外,多数被“劳教”,而他们跟随“拆托”出场的代价是每人每天100元,一包香烟,外带一日三餐。

  “拆托”被抓,按江湖规矩,将来出狱之后还会找这位房主索要赔偿,公开的行情是每人每年2万元。

  此后秦淮区先后破获多起“光头党”案件。2009年,江苏省打黑办公布的一份资料中,当年南京市打掉了多达612名“光头党”成员,其中有115名充当过“拆托”,其中多半出自秦淮区。

  无间道

  "一位拆迁办工作人员说,对于很多拆迁人员来说,借助“拆托”做拆迁户的工作也是常有的事。"

  黑色“拆托”虽已减少,但各种靠“拆托”“交际”或欺骗生存的拆托却很活跃。

  今年3月,《南京晨报》报道的一起“拆托”案例代表了“拆托”们另外的生存方式。

  3年前,下岗职工周先生的房子拆迁,据评估应该获得44万元的补偿金。在等待拆迁款的日子里,周先生看到了一个“拆托”的广告,声称有专业律师帮助提高拆迁费。周先生找到这个“拆托”,对方表示可以多要到6万元,但要3万元的报酬。一个星期后,“拆托”兑现了承诺。

  3年之后,周先生听广播时,得知下岗职工拆迁时有额外的补助,到有关部门一查,才知道“拆托”帮他多要的那6万元本就是他该得的“下岗补贴金”。

  包括前文所述的赵峰在内,很多拆迁户都怀疑自己所遇到的“拆托”实际上在玩“无间道”——说是帮拆迁户和拆迁公司谈判,实际是拿着拆迁公司的劳务费,帮拆迁公司“忽悠”拆迁户。

  一位拆迁办工作人员说,对于很多拆迁人员来说,借助“拆托”做拆迁户的工作也是常有的事。“拆托”们毕竟手段多样,有些拆迁户也听他们的,当拆迁工作进行不下去的时候,让“拆托”走上前台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这导致了拆迁人员和“拆托”之间的微妙关系。类似刘宏这样具有双重身份的“拆托”也许是特例,但二者之间的藕断丝连却是明摆着的。在搜狐房产论坛中,一篇题为“只许开发商找人做托,不许老百姓找人做托,什么逻辑”的帖子,曾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跟帖回复,这显示出公众对于“拆托”的后台究竟是谁,心中自有一本明账。

  南京的很多拆迁工地上,都可以看到打击“拆托”的横幅、标语、告示,南京纪检监察官方网站还总结了“拆托的三大危害”。

  在南京市南捕厅的拆迁现场办公室大门口,南方周末记者曾经看到一条“坚决打击拆托,保障广大住户的合法利益”的巨大横幅,但是走遍这个大院里的每个办公室,几乎所有的人都说对“拆托”一无所知。一位工作人员甚至说,她从来没有看到大院里还有这样的一条横幅,尽管她每天上班都必须从这条横幅下走过。对于“拆托”的选择性失明,也许正暗合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老话。

  “拆托”之源

  "求助于“拆托”、“拆闹”,正是拆迁户寻求改变弱势地位的手段。"

  如果有公开公正的拆迁政策,拆迁户并不愿找“拆托”。但事实上,拆迁户们发现,拆迁补偿总与“权力”、“关系”纠缠不清,谁不去争就谁吃亏。

  被“拆托”坑得很惨的赵峰,其实是个头脑清醒的人。做电子商务的他,曾经在网络上查遍了所有的拆迁政策。赵峰说,拆迁办的人甚至主动跟他说“你只要找到我们头儿,补多少都好说”。他承认,这让自己有了糊涂心思,相信有关系就可以得到更多、最起码是比邻居多的补偿。

  对于拆迁户们来说,根本没有和拆迁方对等的谈判机会,“找关系”是重要的“自救”途径,“拆托”也借机进入。

  南京崔武律师事务所的曹小寅律师曾经手多起拆迁案件,目前正和周迅等人合著一本类似于“拆迁手册”的专著。他说,首先是拆迁中存在的拆迁管理机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拆托”有了游走于双方的空间。较多的情况是,一方面拆迁政策政出多门,普通的拆迁户必须面临极其复杂的各种拆迁政策;另一方面,拆迁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不足,甚至他们自己都无法说清拆迁政策,该给的不给,该说的不说。

  前文所述周先生的遭遇正是一个典型。鼓楼区房产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拆迁公司只负责提供拆迁补偿金,下岗职工补偿款的发放则属于民政救济的范畴,所以拆迁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告诉周先生还有“下岗补贴金”。

  查办徐善伟案的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反贪局姚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拆迁政策不透明,好多拆迁户对政策怎么实施、怎么落实不清楚,有些东西拆迁办不向拆迁户挑明,有一些政策他们自己掌握。不是制度性(法规),尚未规范的话,就容易产生腐败,也会让拆托从中有了获利空间。”

  周迅也认为,现在拆迁的矛盾这么大,最重要的还是补偿标准的问题,拆迁的补偿标准要提高,拆迁要“完全市场化,要脱离拆迁公司的掣肘”。再加上拆迁户们对各项拆迁政策并不那么了解与信任,就给“拆托”钻了空子。

  曹小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须要解决现行拆迁制度中的结构性缺陷。他说,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如果拆迁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协议,应当由拆迁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专家委员会对被拆迁房屋按照市场价进行评估,但现实中更多的情况是,政府“一刀切”地制定脱离市场的补偿价格,并与相对弱势的拆迁户直接对话。求助于“拆托”、“拆闹”,正是拆迁户寻求改变弱势地位的手段,“政府理应摆正位置,不要直接冲到第一线,既当裁判员,又做运动员”。

  (本报记者孟登科对此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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