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3, 2010

停车高收费范围 扩至三环内

  明年4月1日起 非居住区停车费标准实施 计时单位由半小时缩到15分钟 首小时最高10元

  停车高收费范围 扩至三环内

  本报讯(记者陈斯)本市非居住区停车费标准昨天尘埃落定。明年4月1日起,本市原本只有13类重点区域执行的“路边停车首小时10元,第二小时起每小时15元”等高停车费标准范围扩大到了三环内及4类重点区域。

  不过,三环以外的停车费标准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有了不同程度的下调。

  三环至五环之间(除了4类重点区域)占道收费由7元/小时降至6元/小时,五环外由3元/小时降至2元/小时。

  同时,为减少市民出行停车位的利用率,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半小时首次缩减到15分钟。也就是说,如果停车时间较短,最低只需付15分钟的停车费。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13类重点区域提高了停车收费标准。

  而从明年4月1日起,也就是上一次停车收费标准提高之后的一年,13类重点区域执行的这一标准扩大到了三环以内以及中关村、CBD等4类重点区域。

  市发改委昨天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收费标准的函》。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自明年4月1日起调整本市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7:00-21:00)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非露天停车场(公建配建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场)经营企业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同时,方案中规定,本市居住区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停车场等其他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场长期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及全市停车场夜间收费标准不变,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现场发现

  协和路侧车位稀稀拉拉

  昨天下午6点晚高峰时段,记者看到,在协和医院附近金宝街的道路两侧,稀稀拉拉停着几辆车,街面上畅通无阻。“停车费提高后,现在路边停车明显比以前少了,好多人都去附近的写字楼地下或者小区里停了。”收费人员告诉记者,在停车费上涨之前,路边停车经常要排队,过往车辆常被迫堵在一起,行驶速度明显放慢。

  据了解,今年4月1日起,包括金宝街在内的东单地区,以及前门、西单等共计13类重点区域提高了停车收费标准。其中,占道停车,也就是平时随处可见的路边停车,收费标准由每半小时2.5元提高到了每半小时5元,第二小时起加收50%。

  

停车高收费范围扩至三环内

  权威解读

  医院停车场收费适当优惠

  方案提出,患者在医院停车场就医停车,收费标准可适当优惠,具体由各医院自行制定。市交通部门将协调各区县制定小区居民居住区周边道路停车、就医患者医院停车收费优惠的具体操作实施办法。

  同时,为了增加医院的停车位数量,北京将中心区公共停车楼(库)建设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以城区和医院周边等立体自动化停车楼建设为试点,探索停车楼建设管理一体化模式。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库)。

  小区周边停车两小时1元

  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明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收费标准按照居住区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实施操作措施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介绍,小区周边比照小区停车的标准收费。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将给予优惠,小区居民车辆凭有效证件停放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标准按照居住区停车标准收费,每两小时一元。

  缓解交通拥堵方案中提出,将会因地制宜建设20万个基本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同时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解决市民基本停车问题。

  违法占路停车处罚“更狠”

  “不扣分,罚200”的违法停车处罚方式可能会“更狠”。治堵方案提出,本市将研究重点拥堵路段或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整治停车秩序,加大违法占路停车处罚力度。

  同时,还将严格停车经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准入、退出机制。推广使用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建设具备停车诱导、违法监测、智能收费等多种功能的停车智能管理系统。

  原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长安大学教授段里仁介绍,停车费标准制定的首要原则是要把交通理顺。交通拥堵某种程度上是路与车的矛盾,而道路是慢变化,人和车则是快变化,先要缓和二者矛盾,就要把慢的变快,把快的调慢。加速道路建设是慢变快,通过一定手段放缓车辆增长是使快变慢。

  另外,道路空间的有效利用,把路解放出来也是制定停车费标准的一大原则。

  15分钟一计费 提高周转率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交通问题专家表示,赞成将停车收费时段缩短以15分钟一次收费。2009年1月的北京两会后,实施多年的以1个小时为单位收取停车费的做法取消,采取按半小时收取停车费,大大提高了停车场的周转率。让市民有“及早办事儿”的紧迫感,提高效率。

  另外,在美国、英国等城市设立“应急停车位”,市民停车办事儿打开“双闪”,停车管理员将不会收取停车费。北京也应该建立应急停车位,市民打开“双闪”之后去办事儿,由于怕车没电,会缩短办事儿时间,增加效率。

  文/实习记者谢璐记者蒲长廷

  记者侧记

  开发布会 临时增开停车场

  此次新政发布会场所在地为新闻出版大厦,尽管距离朝阳门地铁仅百米,而前来开会的车辆,仍让大厦停车管理人员悉数出动,并单开临时停车场。

  发布会在昨天下午3点开始,记者在1点半抵达会场时,地面车位已经满了。大厦停车管理员核实记者身份后,引导进入地下停车场。

  地下停车管理员老刘说,平时地下车位不对外开放,今天接到会议通知,专门开辟成临时停车场,地下一层有50多个车位,“我们的人都上岗了,B1满了,随时开B2。”

  截至下午2点半,地上和地下车位基本满员,总共约70多个。记者大致估算,会务登记的与会媒体70多家,每家媒体平均前来2人,也就是说,此次治堵发布会,大约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人开车来参加。

  文/记者陶颖

  新闻背景

  北京停车费演变

  开始收取停车费:上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范围内属首例,当时的停车费是每小时5角钱。

  到2003、2004年时:停车费涨到了每小时1元钱。

  今年4月1日7时起:本市开始在北京站、中关村西区、西单、金融街等13个重点区域的非居住区内上涨停车费,涉及约7万个车位,收费标准为白天的占道停车费最高为15元/小时。

这个圣诞或有雪来伴 温州市民或可过“白色圣诞”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温暖的冬至过后,冷空气今天杀到。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或许能在温州度过一个下雪的圣诞节。记者从市气象台获悉,受冷空气影响,今天夜里到明天,阴有雨或雨夹雪,山区将有雨夹雪或雪。

  温州市气象台今天上午7时发布最新降温报告,北方较强冷空气已经影响我市,我市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水、降温和大风过程,日平均过程降温幅度可达6℃~8℃。根据预报,今天阴有小到中雨,夜里到明天阴有雨或雨夹雪,山区有雨夹雪或雪;周日天气将转好为多云,但是早晨气温仍然偏低,26日、27日市区最低气温可达0℃~2℃,有霜冻,山区最低气温零下1℃到零下3℃,有冰冻;沿海海面和内陆地区今、明天分别有8~10级和6~8级偏北大风,提醒市民及全市各有关方面一定要做好防寒保暖等防范工作。记者 金思斯 通讯员 张天河

空军招飞文化测试周日举行

  晚报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传出消息,2011年空军招飞初检上海市共有57人合格。本周日,这些初检合格考生还必须参加文化测试。考试院提醒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查询好交通线路,准时参加测试。据悉,文化测试内容为英语和数学(合卷);测试时间为12月26日(周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地点在虹口区中州路102号(新华初级中学内)。考试院提醒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在测试中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务必在9时15分到达考点,9时20分进入考场。

  另外,测试组织单位会在当日对参加文化测试者发放“空军招收飞行员预选合格对象登记表”。此表由考生带回,由考生本人和所在学校按表格内的填写说明的要求正确填写,并妥善保管。等文化测试合格名单出来后,自行带到空军招飞局南京选拔中心,参加全面测试。 (记者 张茜茜)

我11渔船捆成一体与韩海警对峙

  晚报综合报道

  本月22日,韩国海警公布一组照片,在黄海水域靠近韩国一侧,中国11艘渔船利用绳索相互捆绑在一起,组成船队与韩国海警对峙。韩国方面称这些渔船涉嫌非法捕鱼。我国渔民否认越界捕鱼,中方已要求韩国严惩肇事舰只人员。

  中国渔船日前在黄海与韩国警备艇相撞事件,中韩双方都认为不应演变成外交纠纷,更不应影响到两国关系。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外交部23日与中国驻韩大使馆接触,就解决沉船事件交换意见。韩国外交部向中方交代了调查结果,并商讨死亡船员的遗体和3名被拘禁船员的遣返问题,双方还讨论往后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的方案。

  韩联社早前报道指,有中国船员接受韩方调查时承认渔船冲撞韩国警备艇。船员指当警备艇靠近渔船时,船长可能为了摆脱追赶,突然改变方向,撞向警备艇。

  本月18日,50多艘中国渔船在韩国专属经济水域捕捞,其中一艘渔船与韩国警备艇相撞后翻沉,船长死亡,另一名船员失踪,八人获救。

世博知识产权保护表彰大会举行

  晚报讯 昨天,知识产权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版权局、高检院、贸促会、新闻办八部门联合在沪召开2010年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工作的成绩,表彰专项行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交流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本市将把行之有效地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同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

  (记者 俞陶然)

韩国海警立案调查中国渔船3名船员

  环球网记者张哲报道据韩联社12月24日消息,韩国群山海洋警察厅24日表示,韩海警目前正在以所谓“妨碍公务罪”为由,对中国渔船——“辽营渔”号3名船员进行立案调查。

  据韩国海警介绍,这些船员于当地时间本月18日下午12时53分许,在群山外海“故意冲撞”韩方警备艇。韩海警方面还声称,另有中国船员用钝器“殴打”要上船了解情况的4名韩国海警,致使他们多处受伤。

  韩国海警表示,就上述案件正在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将决定是否向船员签发拘捕令。韩海警有关人士表示,该案件“政治敏感性”强,且还有不少资料需要加以分析,因此调查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对于中韩撞船事件,中国外交部表示,不管在什么海域,韩国海警冲撞渔船、造成人员伤亡都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事件发生在中韩渔业暂定措施水域,根据《中韩渔业协定》,中韩两国渔船均可进入该水域作业,两国执法部门分别管理各自渔船,相互通报对方国家渔船违法行为,但无权登临对方国家渔船执法。另外,中方已向韩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韩方全力搜救我失踪船员,严惩肇事者,赔偿中方人员和财产损失,并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视频】仇杨均、金丽琴点评市高教园区管委会

  核心提示:仇杨均说,按照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要求,现有园区还达不到这个标准,希望按照这个目标,完善现有规划,要以更高的标准,抓好园区的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努力把温州的高教园区建设成为高等教育示范区、科技创新区、温州大都市区品牌的功能区。加载视频hellip;

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决定

  中新网12月24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公布该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十一、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四款修改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款修改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十三、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四、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款修改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五、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七、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删去第(四)项。

  十八、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修改为:“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十九、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十、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三、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第一款。

  二十四、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此外,对条文的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对条文的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朝60年关系梳理:互为对方坚定支持者

雾中的鸭绿江大桥,见证了中国与朝鲜的关系。(CFP/图) 雾中的鸭绿江大桥,见证了中国与朝鲜的关系。(CFP/图)

  有学者认为,“如果朝鲜能够成功地向中国模式转型,中国的经济负担和外交成本都会大幅降低。”

  而其前提,是朝鲜能成功挺过此轮半岛紧张态势,毕竟外交局势的稳定是内政调整的必要前提。

  12月20日,在延坪岛演习的韩国军队刚刚发出第一炮,国际黄金价格应声上涨超过1%。一个多小时后,当朝鲜人民军终于没有还击时,那1%在半小时内跌回原价。

  朝鲜《新闻联播》的女主播以一句“不值得还击”,像拒绝前男友一样拒绝了韩国军人。就在同日,美国媒体称,朝鲜已允许国际原子能机构官员回返朝鲜。

  还是在这一天,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说,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在内的安理会成员为避免朝鲜半岛再次发生武装冲突“作出了最大努力”。这种努力的结果是,在中国的坚决反对下,单方面谴责朝鲜的安理会“联合声明”没能通过。

  事实上,从天安号事件以来,为缓和朝鲜半岛局势,中国外交付出了很多。如果再上溯至朝鲜战争,60年来,无论国际风云如何变换,无论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中国和朝鲜一直是对方最坚定的支持者之一。

  然而中国对朝鲜的“坚定支持”,在不同时代下包含着不同的内核。

  1950年代 “由中国同志统一指挥”

  1950年6月25日凌晨,朝鲜半岛的炮声穿过鸭绿江时,可以想象另一侧新成立的社会主义中国是何等讶异。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冷战史研究中心主任沈志华《毛泽东、斯大林和朝鲜战争》提到,当时包括毛泽东在内的中共最高领导人对这场战争的具体开战时间毫不知情,对“社会主义兄弟”朝鲜的作战计划一无所知。

  那一场战争令中国付出18.3万士兵的生命;那场战争奠定了此后数十年中国对朝鲜半岛的基本政策;而东亚政治、经济和军事数十年的分裂格局将在那一场战争之下固定化,历经几十年而难以撼动,直到今天。

  当人们仔细查证这段半个多世纪前的战争历史,会发现除了两国舆论曾多次肯定的“唇亡齿寒”和“亲兄弟般”的战斗情谊,中朝两国在军队指挥权、在中朝联军越过三八线后是否继续南进、朝鲜铁路管理权等问题和朝鲜战争停战时机等问题上,意见也并非完全一致。

  1950年11月,斯大林指示,完全赞成“由中国同志统一指挥”两国军队。12月,中朝双方成立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联合司令部,中方任正职。“金日成在民族感情上可能难于接受交出军队指挥权,但从战场形势和现实利益出发,这是朝中结盟必须面对的事实。”沈志华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不过,“鲜血凝成的战斗友谊”很快就融解了。朝鲜半岛停战后,中朝关系第一次走进低谷。据沈志华研究发现,朝鲜劳动党内最高层,曾经长期在中国工作、与中国关系密切的“延安派”,与莫斯科关系紧密的“苏联派”,以及“南朝鲜劳动党派”在数次党内运动中被清理出局。1956年,时任苏联副总理米高扬和中国国防部长彭德怀赴朝斡旋,也未能奏效。

  1952年,中国召回驻朝大使。直到1955年1月都没有再派新大使。

  苏联外交部第一远东司司长库尔久科夫在当时一份特别报告中谈到,中朝关系有“不正常”现象。如,“(志愿军司令部)居住条件很差,朝鲜领导同志也极少去那里”,“平壤的战争展览馆,12个战绩展厅只留给中国志愿军1个……”

  中朝关系紧张,金日成选择向莫斯科靠拢。沈志华注意到,1956年11月,在朝鲜驻苏大使李新八赴任前,金日成对他说:“除了巩固与苏联的联系和友谊,朝鲜也不会有其他的政治路线。”

  1957-1970年代 “志愿军驻地一片节日景象”

  但“其他的政治路线”总是可以有的。

  波匈事件和苏共二十大之后,中苏分歧逐渐扩大,中国不得不对朝鲜采取友好的方针,以求稳固并扩大自己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影响力。而朝鲜也多次在中苏之间摇摆,以求最大利益。

  1957年10月26、27和30日,《人民日报》连续三次报道,朝鲜高调开展志愿军入朝作战7周年纪念。除了在平壤纪念集会,朝鲜官方还组织群众慰问志愿军、扫墓。“志愿军驻地一片节日景象。”报道说。

  事实上,中朝不仅重回蜜月期,而且进展迅速。一年后,中国人民志愿军44万余人全部撤离朝鲜,大量营房、设备和物资无偿移交给朝鲜人民军。撤军前夕,中朝签署了贷款、供应成套设备、提供技术援助等协定。朝鲜一如从前,对中国人民“兄弟般的深厚情谊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援助”深表感激。

  然而朝鲜并没有疏远苏联。1961年6月24日,朝鲜公布金日成即将访问苏联,并签订《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随即,中国邀请金日成于访苏后访华。7月,《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以法律的形式把我们两国人民用鲜血结成的战斗友谊加以肯定”,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这样评价。

  借着中朝两国的蜜月期,边界问题也迅速解决。1962年,经过仅半年谈判,两国签订了《中朝边界条约》,以朝鲜54.5%、中国45.5%的比例,两国划分了天池的边界。

  后来,在朝中矛盾深化的“文革”期间,延边朝鲜自治州州长朱德海受到红卫兵的残酷迫害。红卫兵骂他是“卖国贼”,“连从鸭绿江中国一侧登上白头山山顶的公路都出卖给了朝鲜”。

  1965年苏联加大援助以争取朝鲜,朝鲜再次倒向苏联。1970年,美苏缓和,苏联不再支持朝鲜对抗美国,中朝关系又迅速恢复,金日成历史性重访中国。毛泽东甚至改变了在中南海宴请的习惯,主动到金下榻的钓鱼台去会见他。

  “毛金这段会谈基本的论调是,我们两国是一家人,应该团结来反对共同的敌人。”中国首任驻韩国大使、当时的翻译张庭延回忆。

  “在冷战体制下,中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条件地支持朝鲜提出的关于统一的一切建议和采取的措施。”《中国与朝鲜半岛国家关系文件资料汇编(1991-2006)》的编者认为,“但朝鲜的政策变化不定,而中国也随着改变态度,……这样就不能不使一些人对中国外交的原则性产生怀疑。”

  不过在沈志华看来,“中国一方面即对小国宽容并给予保护,又有社会主义阵营领导者心态,认为对亚洲社会主义国家有责任予以帮助和支援……中朝同盟的立足点是亚洲革命的利益和中共对国际共运的领导权”。

  此后,金日成每年都会到访中国,甚至一年两次,一直维持到毛泽东去世前。

  1990-2000年 “九龙戏珠玉雕和新鲜荔枝”

  苏东剧变,柏林墙倒塌,冷战终结。但冷战的另一道铁幕——北纬38度线——却依然寒冷。

  1989年9月,邓小平提出了应对国际形势的三句话:冷静观察、稳住阵脚、沉着应付。其后又陆续加入了几句话:善于守拙、决不当头、韬光养晦、有所作为。

  而事实上,从1979年改革开放起,中国外交低调转型的步子已经启动,突出表现是淡化意识形态标准,而核心目标是“为改革开放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调整朝鲜半岛的政策,最为核心的转变是从只承认朝鲜到与韩国接触。”韩国学者李元烨在专著《中美两国的朝鲜半岛政策演进历程研究》中写到。

  但是对朝鲜来说,1990年是噩梦的开始。此后的9年,朝鲜国民生产总值连续负增长,不得不经历被称为“苦难的行军”的艰苦时期。

  钱其琛在《外交十记》中披露:1992年7月12日,江泽民特别约谈刚刚从非洲访问归来的杨尚昆和钱其琛,决定派钱赴朝通报中国决定与韩国建交的立场。三天后,钱其琛乘军机秘密前往平壤,随机携带给金日成的礼物是九龙戏珠玉雕和新鲜荔枝。

  在金日成的别墅中,钱转达江泽民的口信称,“当前国际形势动荡不定,随时都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我们宜抓紧时机,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增强国力……我们认为中国与韩国进行建交谈判的时机已经成熟。我们的考虑和决定,相信会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金日成表示,关于中国与“南朝鲜”关系的问题,“中国既然已经决定,那么就那样办吧”。金补充说,朝鲜将继续自主地坚持社会主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将自己去克服”。随后,金日成匆匆离开。

  据钱其琛、张庭延等人回忆,此次金日成接见中国代表团时间之短、气氛之平淡前所未有,甚至惯例中的宴会招待也没有出现。

  这种冷淡一直持续到1999年,双方的高层互访才得以恢复。

  “朝鲜采取的封闭体制,对冷战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不敏感,对中国主动融入国际化浪潮不理解。”清华大学政治系学者吴强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但是以冷战思路闭关锁国,令朝鲜付出巨大代价,不得不在1990年代末与国际社会开展对话。”

  新世纪 “帝国主义的圈套”

  世纪之交,朝鲜对外关系突然活跃起来。朝鲜与俄罗斯签署了新的《朝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取代了原有的《俄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新世纪头3年,尽管朝美关系没有改善,但朝鲜先后与17个国家建交,其中包括14个欧盟成员国。

  唇齿相依的中国与朝鲜,分分合合半世纪后,依然在各自的道路上前行不悖。

  2000年时,世界秩序已经因为开放而崛起的中国产生结构性的变化。而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大幅崛起和民族自信心的极大增强,“中国模式”能否为朝鲜所复制,也在极大地影响着中国对朝外交策略。

  2000年5月与2001年1月,金正日两次访问中国。从那时起,考察改革开放成就成为金正日访华的保留项目。他在与中国领导人的会面中,除了强调传统友谊,加强经贸合作也是必谈的话题。

  “朝鲜的最佳出路在于,学习中国模式,保持政体不变加市场经济的模式。”吴强对本报记者说。

  朝鲜似乎在朝这条路走。早在1991年底,朝鲜将与中国和俄罗斯相邻的罗津——先锋地区辟为“经济贸易区”,允许区内居民开办私营企业。2002年9月和11月,新义州特别行政地区、开城工业区、金刚山旅游地区先后设立。

  然而2008年11月,朝鲜《劳动新闻》发表社论称,改革开放是“帝国主义的圈套”。

  “特殊国情决定朝鲜改革走向不甚明朗,既可能遭到‘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先军政治’路线所形成的两个庞大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也会令习惯于‘领袖意志’的朝鲜国民发生混乱,危及政权稳定。”2008年出版的《朝鲜经济问题研究》写到。

  “如果朝鲜能够成功地向中国模式转型,中国的经济负担和外交成本都会大幅降低,否则朝鲜永远是中国周边外交态势中最不稳定的一板。”吴强分析,而其前提,是朝鲜能成功挺过此轮半岛紧张态势,毕竟外交局势的稳定是内政调整的必要前提。

  “中国希望朝鲜能理解今天的世界。”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曲星对本报记者说,“苏联核武器这么多,也没能阻止其解体,根本是要搞好国内事务。”

确保“平安夜”平安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公安部消防局获悉,针对即将来临的圣诞节,公安部消防局已做出专门部署,要求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加大重点场所检查力度,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并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消防部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举办节庆活动或人员大量聚集的公共娱乐、餐饮酒店、商业购物、宗教活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并指导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小酒吧、小歌厅、小饭店、小网吧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尤其是严重超员、违章燃放烟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关闭、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的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组图: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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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超级pk——温州市11个市直宣传文教单位“互学互比”活动汇报会

组图: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组图: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温州网·原创报道】12月24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体育局等11个宣传、文教单位开展“互学互比”活动。温州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图为市高教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亮相。

车祸后3岁女儿呼喊“救救爸爸,救救妈妈”

  

车祸后3岁女儿呼喊“救救爸爸,救救妈妈”

  一家三口驾驶三轮车途中撞上水泥墩 父母被撞后昏迷 3岁女孩喊来好心人救了全家

  晨报讯(记者 崔扶尧)危急关头,驾驶三轮车的父亲让自己撞向水泥墩,保住妻女。

  千钧一发,母亲将女儿护在怀中,紧紧抱着……

  但最终,这对在车祸中昏迷的父母却是因3岁女儿的呼喊声而获救。

  躲不开水泥墩

  他撞自己保妻女

  昨日上午,在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骨科病房,医生告诉躺在病床上的于标:“腿保住了,以后走路也不会有大问题。”

  这句话让于标和妻子张丽抱头痛哭。3岁的女儿星星懂事地给妈妈擦着眼泪,幼小的她还不知道,就是她的呼喊声让好心人注意到,救了他们一家人的命。

  张丽说,她今年36岁,丈夫于标40岁。夫妻俩家在山东,3年前她和丈夫来沈阳收废品,到沈阳后生了女儿星星,一家人的生活越过越好。

  12月1日,于标带着妻子和女儿开着农用三轮车往辽中送废品,送完货回来已经是晚上7点多,天全黑了。当车开到于洪区开发大道时,4个半米高、1米长的水泥石墩因改修车道,将原本三车道的路堵死。

  “这条路我常走,以前有反光的标杆,但那天天黑,路上没有任何指示和光亮。当我发现水泥墩子后,躲开了第一个,但其他的三个水泥墩子来不及躲了。”于标说,他当时就一个想法,妻子和女儿不能有事,他咬着牙打轮让驾驶座一侧撞向水泥墩,随后车翻倒在路旁,他的腿被死死压在车下。

  父母昏迷

  3岁女儿呼喊救父母

  于标说:“开始我还有知觉,使劲掏出手机,给房东大哥打电话,说‘哥,我出车祸了’,之后就再说不出话了。但我有意识,当我听到星星哭,知道她还活着就值了。”

  张丽说:“看到墩子就来不及了,我把女儿护在怀里,紧紧抱着……我撞到了头,开始还能喊‘救命’,后来也昏过去了。”张丽清醒后才知道,在她和丈夫昏迷后,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白色六轮汽车的两位司机救了他们。“恩人告诉我们,他们经过时没看到车里有人,是听到我女儿反复喊,‘救救爸爸,救救妈妈’才知道我们在车里,打了119和120。”张丽说。

  之后,一家三口被送到附近医院。经检查,张丽颅骨骨折,星星脸上轻微挫伤;于标双腿多处骨折,伤口大量流血,抢救时输了8袋400毫升的血,相当于把自己身体里大半的血都换一遍。

  腿保住了

  想找到救他们的恩人

  12月4日,于标被转院到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12月10日,医生为他进行了手术。主治医生李治表示:“保证他今后能走路。”

  于标的朋友芮先生说,事发当日他赶过去时于标已被救出,但好心人帮完忙就走了。

  张丽说:“当时情况危急,没来得及问好心人姓名,希望通过媒体找到好心人,当面谢谢。”

网上办信用卡 被骗2万多元

  晨报讯(记者 王宇)代办大额信用卡?如果您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信息或者正准备办理,那就要注意了,这很可能是一场骗局。

  昨日,沈阳的张女士称,之前办理贷款时审核未予通过。她听说网上有不少代办信用卡的公司,于是在网上找到提供代办信用卡服务的机构。

  12月17日,根据网站上留的一个网聊账号,张女士与对方在网上聊起来。对方称代办信用卡没问题,客户只要传真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收取工本费。张女士先将身份证复印件发给对方,然后向指定账户汇去了500元工本费。几天后,一名自称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男子打电话告诉张女士,因其递交的资料不全,且需要打通各种“关系”,其应支付1万元的代办费。张女士没想太多就将钱汇去。

  12月20日,张女士收到该公司邮寄过来的汇丰银行信用卡,到ATM机查询,发现虽然卡上显示可用额度为50万元,但可提取现金却为零元。纳闷的张女士联系上办卡方,对方又称银行还未激活账户,需缴纳2万元激活费。张女士察觉不对,提出终止代办业务并要求退款,但对方坚称“不会退款”。

  张女士又选择了一家名为“汇青”的公司办卡,结果再次被骗取1万元。张女士这才意识到遇到了骗子,随后报案。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咨询汇丰银行沈阳分行。工作人员称,目前汇丰银行在内地没有发行信用卡,如果出现汇丰银行的信用卡应该都是假的。

  业内人士表示,申办信用卡应到银行通过正规程序办理。

【视频】曹国旗和孙宏杰点评温报集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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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竺:加强医疗安全质量 提升医院看得好病能力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定于24日上午9:00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陈竺]第四,我们要加强医疗安全质量,提升医院看得好病的能力。在这个方面,我们已经做了一些重要的尝试。近年来,不断地提高医保筹资水平,在低水平、广覆盖的基础上,现在逐步要走向广覆盖、保重点。今年我们和民政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之下,搞了一个试点,就是儿童的先天性心脏病和儿童白血病大病救治的试点,这样一个试点搞下来的结果是非常好的,政府用公共财政为医疗卫生机构搭建了一个平台,使得医务人员能够充分显示他们的精湛医术和崇高医德,为包括最边远地区农村家庭的孩子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目前两千多例儿童先心和白血病都得到非常好的治疗,儿童先心手术的成功率在很多地方达到了97%、98%以上。这方面主要是政府搭台,显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解决人民群众看得好病的问题。

陈竺:对一线医生等一些风险岗位人员提高待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定于24日上午9:00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陈竺] 任委员提到费用上涨的问题,我们不应该回避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是有所考虑的,我们对情况也是了解的。现在的矛盾是,我们的优质护理等费用非常低,但是药费占的比例太高。最近当我们注意控制药品加成的时候,大诊断单子又出来了,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费用很高,而且很多不合理,因为它的阳性率不高。所以我们最近准备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之上,适当地进行价格结构的调整,把那些不必要的大诊断降下来,同时对护理特别是优质护理,一线的医生、住院医生、主治医生等等一些风险岗位的人员提高待遇,我们要在医疗卫生系统提倡自律,这是非常重要的。

双S减肥药官方网站声明:双S减肥药第二代直销

  随着气温升高,不少女性又开始长起了小肚腩,身上的肥肉也逐渐增加。虽然逐渐厚实的衣服可以遮掩这些遗憾,可是这些肥肉却是切切实实的长在自己身上。冬天过去了,今年夏天怎么办?这成了不少女性烦恼的问题,再加上过一个冬天,肚子会更大,腿也会更粗,减肥自然成了当下流行的话题。据了解,中国的减肥市场经过十多年的迅猛发展,减肥药、减肥茶、减肥食品、减肥化妆品、减肥器械、理疗减肥、服装减肥、睡眠减肥等等数不胜数。

  

双S减肥药官方网站声明:双S减肥药第二代直销

  其中有很多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假冒双S销售网站,假冒双S减肥产在电视购物中也大行其道,如何正确选择减肥产品?如何选择正规销售平台?是消费者最重要的问题,也是令不少爱美女性十分头疼的事情。

  有一种减肥套装正在风靡全国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名叫“双S减肥药”( 双s燃脂排油www.ss-shou.cnSS减肥药官方网站)的减肥产品正被全国众多瘦身女性所推崇。杭州的郭小姐告诉记者:“以前一直被朋友用“强壮”来形容,试过很多种减肥方法和仪器,到最后不是反弹,就是身体健康每况愈下,后来干脆放弃了减肥。”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听朋友介绍了SS燃脂排油套效果不错,说她刚生完孩子后增加的体重试了两个疗程660元,瘦了20多斤,这也令郭小姐很心动。“就在双S减肥药官方网站订购2个疗程10盒,服用到第十六天时,腰围缩小了3公分,体重减少了8斤,两个疗程下来整整瘦了25斤,后来我又继续服用了两个疗程加以巩固,现在的我不仅身材苗条,而且腰部的赘肉也变的紧致多了,朋友们都说我女人味十足。”

  是什么令这种减肥套装这么神奇

  记者调查所得:SS燃脂排油套装是完全从草本植物中萃取的减肥精华。和一般控制食欲的减肥产品不同,SS燃脂排油套装是完全针对人体脂肪减肥的.想不瘦都很难,SS燃脂排油套装的减肥机理,它可以定向减肥。针对腹部,腰部,腿部,臀部,胳膊,脸部等脂肪部位,减肥效果很好的,无副作用健康减肥的优势赢得大家的一致好评,成功服务10万用户解决了肥胖的难题,恢复迷人身材!

  到底哪个是正规官网呢?成了关心话题

  记者了解得知唯一双S减肥产品官方网站是www.ss-shou.cn

  其正规官网销售价格如下:

  1个疗程5盒的360元,使用30天

  2个疗程10盒的660元,使用60天

  3个疗程15盒 920元,使用90天

  其官网正品只有电视广告,不做任何电视购物的,电视购物明显特点就是在屏幕下方出现电话订购热线。

  有无副作用,是否反弹成关心话题

  不少减肥人士最关心的就是减肥商品有没有副作用,是否会反弹。记者因此调查中发现,SS燃脂排油套装具有其优质的特色:

  1,定向减肥针对人体脂肪定向减肥,让身上的脂肪“主动”燃烧掉。不节食,不腹泻,不反弹。身体越来越好看。

  2,合理瘦身减需减部位肥胖根本是脂肪多,正常体重之外的脂肪需要减掉,SS燃脂排油套装可以很好的将身体各部位脸、腰、腿、肚子等,哪里脂肪多可以统统减掉。实现定向减肥。

  3,减肥不反弹SS燃脂排油套装采用国际领先的提取技术,让草本植物减肥精华浓缩,从而有效缩短了减肥时间,从根本上调理肌肤,所以不会反弹。临床试验证明,有效率高达99.6%

  4,不腹泻SS燃脂排油套装不减水分,不减健康。有效改善身体机能,减掉多余脂肪。是目前最科学的减肥产品。

  由SS燃脂排油套装具其优质的特色来看,因此只要您在达到效果后不爆饮爆食,体重是不存在反弹现象的。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97年就正式宣布:“肥胖症将成为全球首要的健康问题。”进入21世纪,人类文明已经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同时,也伴随着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喜忧参半现象,那就是胖死的人首度超过了饿死的

【视频】何建平汇报工作 将开发Ipad报纸阅读器

  核心提示: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何建平表示,在媒体资源整合方面,将实施报网融合建设项目,形成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网络视频、手机和户外广告等多种媒体终端互相融合的“全媒体”舆论传播格局。加载视频hellip;

目前确实存在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单一情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期间举行联组会议,定于24日上午9:00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朱之鑫] 您刚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心儿童用药的问题。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确实存在着儿童专用药品种少、剂型单一的情况。据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市场上常用的流通药大概有三千种,儿童专用处方药所占的比重不足5%,而且90%以上没有儿童的专用剂型。下一步我们将从儿童用药的特殊性和安全性出发,一是参考国际经验,二是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同时,积极研究我国儿童基本用药目录和儿童用药的临床指南、处方集来指导合理用药。目前我们所做的就是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机制中,已经有明确的要求,地方在制定采购计划时,要兼顾成人和儿童的需求,确保儿童用药方便可及、供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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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班子集体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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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 数十家公司争抢昆明拆迁“蛋糕”

  数十家公司争抢昆明拆迁“蛋糕”

  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它们如何生存?利润在哪里?

  

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数十家公司争抢昆明拆迁“蛋糕”

  昆明拆迁市场的这块“蛋糕”吸引了不少拆迁公司的争食

  核心提示 2008年初,昆明制定了城中村改造“5年计划”,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对昆明主城区249平方公里范围内336个城中村的改造。计划当中,有380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需要拆除。昆明拆迁市场因此多出了一个巨大的“蛋糕”。

  昆明拆迁公司的数量,从之前的10多家一下子暴增至50来家。一些省外的拆迁公司,也纷纷抢滩昆明争食“蛋糕”。一个小项目的拆除招标,也会出现二三十家拆迁公司同时竞标的“拥挤”场面。有人说拆迁的市场更大了,拆迁的利润却更薄了。昆明的拆迁“江湖”,也有点乱了。

  正在拆除的云南饭店突然倒塌伤及路人,正在拆除的兴仁街楼房突然倒塌压死司机,李家堆村“钉子户”家中的蛇影,赵家堆村“钉子户”赵兴家的“护城河”……种种与拆迁有关的“丑闻”,开始在昆明蔓延。拆迁,这个一直伴随着争论与非议的话题,成为昆明城中村改造中的一根敏感神经。

  不过,在一些拆迁公司采取“特殊手段”逼迁的同时,也有另一些拆迁公司在坚守着法律的底线,并认为“特殊手段”只会适得其反、激化矛盾。

  有意思的是,昆明的拆迁公司都密切关注着即将出台的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种种动态。2010年12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该条例的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云南宝盛拆迁公司负责人认真研究过该条例后说:“以后行政强拆要取消,改由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

  昆明的拆迁市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记者在10来天的采访中,走访了多家拆迁公司,接触了大量业内人士以及一些长期从事拆除工作的一线工人。除“打探”到一些拆迁公司的“生存手段”之外,也对一些备受社会关注的如暴力拆迁、安全事故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采访。

  一个小项目,都有20多家来抢

  “昆明城中村改造以前,拆迁公司的业务主要是拆一些旧厂房以及一小部分拆临拆违,工程量很小,少的三五百平方米,多的也不过几千平方米。一两台机械、10来个工人就可以拆除一个项目。”宋义是云南宝盛拆迁有限公司昆明赵家堆、李家堆拆迁工程的负责人,从事拆迁工作10余年,对昆明拆迁市场可谓“了如指掌”。

  宋义介绍,昆明城中村改造以前,由于拆迁项目少,工程量也小, 昆明也就10来家拆迁公司。城中村改造政策出台后,336个城中村的3800多万平方米房子需要拆除。随便一个项目的拆除面积都有一两万平方米,有的甚至上百万平方米。赵家堆、李家堆的拆除工程,就有38万平方米。

  昆明的拆迁市场突然就热闹起来。本土新成立的拆迁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外省如东北、江苏、四川等地的拆迁公司也纷纷进入昆明,分割昆明城中村拆迁的“蛋糕”。一些州市的拆迁公司也把业务延伸到昆明。目前,在昆明发展业务的各种拆迁公司已有50来家,其中至少有10家来自省外。

  拆迁公司增多,拆迁市场竞争加剧,“每一个拆除工程,都会有一二十家拆迁公司参与竞标。”2009年,赵家堆、李家堆拆除工程招标,竞标的拆迁公司多达二十七八家。今年12月,昆明海航酒店拆除招标,也有10多家拆迁公司竞标。“一些拆迁公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在竞标时不切实际地报价,以低价中标。”宋义认为,企业都是在围绕利润做生意,低价中标必然影响企业的投入。投入减少,安全防护也就打折,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也就增加。恶性竞争也将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利润。

  宋义说:“现在,招投标越来越规范,不是谁报价低谁就能中标了,尤其是城中村的拆迁招标,评标委员会(由一些行业专家组成)不仅要看你的报价,还要看你的资质、人员、设备、业绩等。注册资金多少、持证人员多少、工程师多少、做过哪些项目等,都成为评标委员会考察的对象。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还会对投标单位一家一家地进行提问,问一些拆迁知识,也会问遇到突发事件如何处理,比如:“办公室被拆迁户砸了如何应对?”“政府也在算账,要考虑投标的单位能不能圆满完成任务。”

  昆明荣成拆迁有限公司螺蛳湾14、15号片区拆迁工程负责人姚国峰也发表了相似的看法:“不管别人如何报价,我们的报价都不会低于成本价。 ”

  “投标之前,我们要对拆除项目进行多方了解。地理环境如何?有多少户人家?村民有什么要求?对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有什么意见?支持拆迁的人占到多少比例?工期需要多长?前期投入的成本需要多少等这些问题,都要详细了解。如果不经了解就莽莽撞撞地去投标,不是失败就是亏本。”一业内人士如是说。

  花16万,川军运来“巨无霸”

  老螺蛳湾10000平方米的一栋7层楼房,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宏达公司)只需三四天就可以拆完,凭的是该公司从成都运来的一台臂高28米的高臂专业剪刀机(也称破碎机)。宏达公司昆明老螺蛳湾拆迁工程现场负责人龚仲华介绍,他们从成都把这台价值400多万的剪刀机运到昆明,光运费就花了16万,比起那些臂高只有8米的普通破碎机,这台臂高28米的“巨无霸”,一抬“手臂”就能拆到7层楼房的房顶。据称,宏达公司参与拆除昆明老螺蛳湾市场的其余10台机械,也都是从四川运过来的。

  宏达公司昆明老螺蛳湾拆除工程总指挥周泽强和现场负责人龚仲华介绍,宏达公司已有20年的拆除经验,在成都、重庆等城市,拆除过很多大型厂房。汶川地震后的“都江堰第一爆”,就是该公司完成的。公司爆破拆除能力强,机械拆除也很在行。到现在,公司总拆除面积已达到500万平方米。2008年,宏达公司听说昆明要进行城中村改造后,决定进军昆明拆除市场,准备以雄厚的实力和丰富的经验与昆明本土的拆迁公司展开竞争。宏达公司2008年负责拆除了马街水泥厂,2009年负责爆破拆除了安宁一座120米高的烟囱,今年获准拆除昆明老螺蛳湾商业部分。到目前已拆除20多万平方米。

  “拆老螺蛳湾,我们一分钱不赚,还亏了一两百万,我们想通过老螺蛳湾这个拆除项目,在昆明打响宏达公司的名气,以便下一步参与竞争昆明城中村的拆除工程。”龚仲华说,宏达公司的强项是拆除而不是动迁,他们介入昆明城中村改造,也只想做拆除工作。

  在昆明老螺蛳湾拆迁工作中,另一家名为昆明荣成拆迁有限公司的本土企业参与拆除住宅部分。荣成公司昆明老螺蛳湾项目负责人姚国峰表示:“我们并不害怕竞争。我们公司在拆除第一个工程南亚风情园项目时,拆得很顺利,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

  据老螺蛳湾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杜先生介绍,2009年,项目指挥部招标拆除老螺蛳湾时,有多家拆迁公司参与竞标。上述两家公司是凭实力取胜。老螺蛳湾的拆除工作始于2009年7月,到现在,需要拆除的120万平方米房屋,目前已拆除40万平方米。

  东川人成昆明拆迁主力军

  “我们是东川的。”“我们是东川的。”…… 采访中,当记者询问一些拆迁工人来自什么地方时,都会得到如上回答。有人说,在昆明的拆迁工地上,“有一半的拆迁工人来自东川。”更有人夸张地说:“东川工人占到三分之二。”不过,也有拆迁公司负责人认为:“东川工人确实多,但占不到一半。”不可否认的是,东川工人确实已经成为昆明拆迁工人中的主力军。除了拆迁工人外,昆明也有多家拆迁公司是东川人开的,东川人占据了昆明拆迁市场从老板到小工的大片领地。

  来自东川区阿旺镇芋头塘村委会的袁师傅说,他们村至少有一半的人在昆明做拆迁工人,“一些老板和工头需要工人时,都会叫老乡。老乡干活团结,不会乱拿东西,让人放心。我们东川的工头很多,只要有事做,都会通过电话联系。”(记者肖本富/文 张韩/图)(都市时报)

  利润越来越薄,风险越来越大,拖不起时间

  剩一户不搬 公司月损10多万

  

多方博弈下的拆迁“江湖”数十家公司争抢昆明拆迁“蛋糕”

  工地上有专门负责安全监督的工作人员

  业内人士介绍,拆迁分为动迁和拆除两个部分。动迁和拆除都需要相应的资质,一些具有“双资质”的拆迁公司,在工程竞标时,动迁和拆除一起竞标,竞标成功后两者一起做。有的公司因为资质问题或其他原因,就只做动迁或只做拆除。做动迁的负责与拆迁户“谈判”,做拆除的则在动迁谈完、房子交付后,对房子进行拆除。

  城中村拆迁的操作方式一般是,由政府部门成立一个拆迁及改造指挥部,再由该指挥部通过对外招标,招进拆迁公司对城中村进行动迁和拆除。房子拆完之后,政府部门对城中村土地进行收储,然后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对外销售,确定开发商。也有的城中村,有开发商提前介入。一个拆迁项目由此就涉及到政府部门、开发商、拆迁公司、拆迁户,各种利益冲突均在这四者之间展开。

  拆迁行业告别暴利时代

  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就要被收拾

  城中村的动迁部分,拆迁公司可以从政府部门拿到动迁“代理费”。“代理费”的多少根据城中村项目的大小来定。但在城中村拆除部分,政府部门与拆迁公司签的协议大多是“以料抵工”,政府部门不需要出一分钱,而拆迁公司在人工、机械、运输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及利润,都由拆迁公司用从房子上拆下来的废旧材料(主要是金属)的销售收入进行弥补。所以拆迁公司拆一栋房子赚不赚钱,关键要看这栋房子里的废旧材料值不值钱,“如果房子里什么都没有,拆迁公司就亏定了。”业内人士称。

  像云南宝盛拆迁有限公司的赵家堆、李家堆项目,昆明荣成拆迁有限公司的螺蛳湾项目,拆迁公司都是动迁和拆除一起做,两家公司都拿到了政府的动迁“代理费”,也都在拆除部分“以料抵工”。一拆迁公司负责人称:“动迁部分政府给了我们几百万,拆除部分废旧材料我们也卖了几百万。我们做这个项目还是赚了一点。”另一家拆迁公司负责人也称:“如果我们在拆除部分亏了,可以用动迁部分的费用来弥补一点。”

  业内人士介绍,在前些年,拆迁曾经是一个暴利行业。首先是竞争不大,拆迁公司可以很容易就拿到一个项目。在报价方面,拆迁公司一般都占据主动,可以保证足够的利润空间。“前几年废钢材卖到3000多元一吨,现在才2000多元一吨。”以前连废砖头都有人买,现在没人买,拆迁公司还要贴钱拉出去。“拆迁公司的利润越来越薄,风险越来越大了。”有业内人士认为:“拆迁行业彻底告别了暴利时代。”

  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螺蛳湾拆除工程现场负责人龚仲华说,在成都,建筑垃圾可以卖钱,一车20来吨的建筑垃圾可卖两三百元。昆明则不行,建筑垃圾不仅卖不出去,还要贴钱请人拉到城外,一车建筑垃圾运费要400元左右。 拆迁公司往城外运送建筑垃圾,还要到主管部门办理运输线路。若发现哪家公司偷跑其他线路或污染着路面,还要重罚。

  “现在政府的监管力度大了很多,凡属于国有性质的拆除工程全部实行招投标。招投标结束后,拆除工程开始之前,拆迁公司还要向政府部门缴纳履约保证金,少则百把万,多则三四百万。交过履约保证金后,拆迁公司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任务完成不了,就要被收拾。”一拆迁公司负责人说。

  云南宝盛拆迁有限公司赵家堆、李家堆拆除项目负责人宋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公司的拆迁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机械、渣土运费及处理费。拆除方面,人工和机械的费用成本是19元一平方米,赵家堆、李家堆38万平方米,人机成本费用就是700来万。渣土运输费根据运输线路的长短不一,平均一车渣土运费要400多元。赵家堆、李家堆的渣土,装了5000多车还没装完。等全部运完,也要好几百万。动迁方面,因为动迁人员都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工资也就相对较高。一般工作人员2500元一个月,组长要3000元一个月。这些成本加起来,拆迁公司的利润就十分微薄了。

  拆迁公司从不拖欠工资

  每天上万劳动力参与拆除城中村

  “有些拆除项目,一次就要招几百人。城中村拆除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一拆迁公司负责人介绍,自从昆明开始拆除城中村后,大量的劳动力转移到拆迁工地, “多的时候,一天有上万个劳动力在参与拆除城中村。拆迁工人的工作并不稳定,往往一个工程拆完之后,就得寻找下一份拆除工作,但拆迁公司从来不会拖欠工人工资,哪怕拆迁工人才干了一天,公司也会支付这一天的工资。”

  “我们在昆明参与过很多工程的拆除,从来没有被拖欠工资。”今年12月,袁师傅和他的六七名东川区阿旺镇的老乡, 一起到昆明老螺蛳湾拆迁工地参加拆除门窗,才三四天的时间就全部做完了,拆迁公司全额支付了他们的工资。袁师傅说,拆迁工人的工资根据工种的不同,每天60元至140元不等。他们拆除门窗, 每天从早上8点多干到下午6点,一天能拿到80元。公司提供吃住,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没有限制。住的地方则是一些还没有拆除的房子或简单的工棚,工人如果不愿意住工地,也可自己出钱到外面找房子住。

  袁师傅说,现在昆明的城中村拆除工程很多,他们不愁找不着工作,只要自己想做,基本上每天都有。老乡之间会互相传达信息,哪里有什么拆除工程、还需要多少人,他们都知道。因为干拆迁的活很脏、累、苦,还很危险,有时候觉得累,也停下来休息几天。算下来,拆迁工人平均一个月能挣到1500元左右,偶尔一个月也能拿到两三千元。

  来自宣威宝山镇的小伙杨军,以前在家具厂做家具,今年改行做起了拆迁工人。先在老螺蛳湾拆迁工地干了22天的杂工,80元一天,拿到了1700元钱。后来转到上栗村拆迁工地参与拆除门窗。4个老乡中,杨军负责用氧焊切割金属门窗,另3人负责把这些切割下来的金属装上汽车。老板没有给他们固定工资,而是按照一公斤金属2角3分支付工钱。2个月的时间内,他们一共拆除50吨废旧金属,老板给了他们12000元,平均一人拿到3000元,一个月合1500元。

  杨军说,虽然拆迁工人的工作很累,但工资不会被拖欠,他愿意干这一行。现在他所在的上栗村拆除工程已经接近尾声,他们已经无事可做,但老板还是为他们提供吃住。

  来自临沧的小李,以前在一家餐馆打工,因为和同事吵架,他离开了餐馆。身上的钱用完后,小李来到拆迁工地,马上就找到了一份捡碎钢筋的差事,老板给他60元一天,工钱当天结算。

  反思:“暴力逼迁只会适得其反”

  事例:2010年11月19日,昆明李家堆160号,不愿搬迁的房主人张伟,一大早起来看到房内被人放了10多条蛇。

  事例:2010年10月21日开始,赵家堆村,不愿搬迁的赵兴一家,房屋周围被人挖出了一条七八米宽、四五米深的“护城河”。

  ……

  这些事例,都不约而同地发生在“钉子户”身上。有些“钉子户”虽然拿不出直接的证据指证拆迁公司,但坚持认为“都是拆迁公司干的”。

  拆迁公司或开发商与“钉子户”的各种“明来暗去”,早已为人所熟知。那么,在拆迁公司看来,“钉子户”对他们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除了采用“特殊手段”进行“逼迁”,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前面提到过,一个项目的拆迁,涉及到政府、开发商、拆迁公司、拆迁户等多方利益。业内人士介绍,拆迁公司与“钉子户”的冲突中心,在利益之上。“钉子户”的利益在于“更多的补偿”,而拆迁公司的利益在于“最小的成本和最低的损失”。拆迁公司在与政府部门签订拆迁合同时,都有过种种的承诺,比如动迁的任务要达到多少、工期必须控制在多长时间等。拆迁公司提前完工,政府部门没有奖励。如未按时完工,政府部门就要对拆迁公司进行“惩罚”,比如扣除履约保证金。动迁和拆除工作没有完成,拆迁公司就不能离开,哪怕只剩一户人家,拆迁公司也必须等着这户人家。有拆迁公司负责人说,因为两三家“钉子户”迟迟不搬,公司一个月要损失10多万,公司被迫采取“措施”。

  赵家堆、李家堆拆除工程曾经发生过丢蛇事件和挖“护城河”事件,据说就是因为回迁房马上要开建了,却还有5家人不愿搬迁。记者曾就此采访过该片区的开发商,开发商表示他们对丢蛇和挖“护城河”的事并不清楚。

  昆明荣成拆迁有限公司老螺蛳湾片区拆除负责人姚国峰表示:“现在大家的拆迁意识都很高,每个拆迁工程都会遇到一些困难。一些人迟迟不愿搬迁,也确实增加了拆迁公司的成本,但我们不会把那些不愿搬迁的人称为‘钉子户’。”姚国峰认为,每个人针对政策的理解角度都不一样,只会存在难谈和好谈,没谈拢就是还没找着切入点。他说,他也常在媒体上看到一些拆迁公司通过“特殊手段”逼迁的做法。他认为,所有极端的做法都是在做“傻事”,只会适得其反,弄巧成拙。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

  警钟:“云南饭店事件后,安全培训更密集了”

  事例:2010年6月23日,正在拆除的云南饭店突然倒塌,围墙砸到公交站台,造成人员受伤。

  事例:2010年8月17日下午,马家营村正在拆除的一栋房子突然倒塌,2名工人被埋,1人身亡。

  事例:2010年9月16日,昆明兴仁街一栋正在拆除的7层楼房突然倒塌,挖掘机和驾驶员被埋,驾驶员身亡。

  ……

  不断发生在拆迁现场的安全事故,成为不断敲响的警钟。“自从发生云南饭店倒塌事件后,安全部门的培训是越来越多了。”一家拆迁公司负责人说。

  云南饭店是怎么倒的?一些业内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认为,当初负责拆迁云南饭店的拆迁公司,在招投标时报价过低,以至于动工拆迁后投入较少,安全防护不到位,才发生了事故;有人认为,是拆迁公司的拆除方案没有做好,有欠缺,要不然绝对不会出事;有人就直接表示:“3层楼拆了只剩一面墙,不倒才怪。”

  四川宏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每拆除一栋房子,都要提前对房子的结构、层数、倒向、结构、要用什么机械等进行详细了解和分析,然后制定出拆除方案。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后,才能进行拆除。

  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公司每周还要召开安全会议,随时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问题,“我们已经拆了老螺蛳湾20多万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我们要建立起公司的安全口碑,以便在昆明赢得更大的市场。”

  昆明荣成拆迁有限公司老螺蛳湾拆迁工程负责人姚国峰介绍,他也感觉到在云南饭店倒塌事件发生后,安检部门组织的培训越来越密集了。培训增加后,工人的安全意识也确实增加了。

  “但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不出事,尤其是在拆城中村时。”云南宝盛拆迁有限公司的宋义说,城中村的建设,没有规划,没有设计,自己想怎么盖就怎么盖。有些加层房子甚至没有立柱,这给拆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今年,他们公司在拆除一处城中村时发生过一起死亡事故,主要原因就是房屋结构太差。即使拆迁公司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也无法避免百分之百不出事故。但安全是一个最敏感的问题,无论如何都应该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记者肖本富/文 杨海冬/图)(都市时报)

中央财政今年用于农村医疗卫生投入达800亿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国网 王锐)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中国网 王锐)

  中国网讯 12月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回答询问时表示,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到了为实现为期三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要求2009年到2011年期间,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新增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要增加投入3318亿元。这两年来,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实施方案。按照两个“逐步提高”的基本要求,也就是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努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地加大政府对卫生的投入。

  新增加的医药卫生方面的支出和投入,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方案的要求来做安排,也就是说主要是用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以及城市社区卫生,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等方面。通过各级政府以及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目前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根据三年增加投入的计划,2009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安排3994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39.7%,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273亿元,增长49%,地方各级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721亿元,增长36%。中央财政安排的卫生支出也是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加以使用。

  具体来说,用于推进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645亿,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46亿,支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217亿。这些都是按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重点来安排的。如果从城市和农村来分的话,其中700多亿用于农村。

  今年,各级财政又在去年较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4439亿元,具体执行当中,因为年度还没有结束,估计还会超过预算数。其中中央财政1389亿元,比2009年也有进一步的增加。截至11月底,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医疗卫生专款已经累计拨付1217亿元,主要支出的项目是推进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556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资金10亿元,支持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3亿元,支持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316.5亿元,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3.2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医疗培训等方面3亿元。

  从今年中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来看,用于农村的医疗卫生投入达到800亿元左右。今年地方各级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3050亿元,比2009年预算数增长了36.5%。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启动以来,随着政府卫生投入的不断增加,以及各项改革措施的稳步推进,应该说成效也已经初步显现出来了:

  一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从群众个人医疗负担来看也是进一步减轻的。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得到了缓解。据有关方面统计,政府卫生支出和社会卫生支出加起来占全社会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2008年的59.6%增加到2009年的61.8%,提高了2.2个百分点,相应的,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从2008年的40.4%,下降了2.2个百分点,反映了群众个人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

  二是医疗卫生机构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2009年到2010年,中央每年用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投入中有200亿专门用于支持县级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边远地区村卫生室的建设,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了基层卫生机构建设的资金。另一方面,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也得到了比较大的加强。其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免费培养工作,通过轮岗培训、对口支援等多种途径,向地方培养医疗人才,逐步从源头上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不足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结构逐步得到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三是广大医务人员受到鼓舞,积极性进一步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村医的合理待遇得到了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目前在全国基层都在落实当中,相当地方已经都实施了。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医改的主动性不断提高。

  明年,中央财政将会继续按照医改意见以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医药卫生事业的投入,确保中央财政新增投入3318亿元的任务能够圆满完成。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医药卫生各项经费的管理,加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跟踪、分析、评估工作,督促地方各级财政也切实加大对医药卫生改革的投入,足额安排、及时拨付医疗卫生资金,确保完成全国新增8500亿元投入的任务。

在南极海域沉船事故中获救的4名中国船员抵达新西兰

  新华网惠灵顿12月24日电(记者黄兴伟 刘洁秋)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24日证实,13日在南极海域沉船事故中获救的4名中国船员已于23日抵达新西兰南岛南部港口布拉夫。

  受中国驻新西兰大使徐建国的委托,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领事部主任姜殿昌23日赶到布拉夫港,慰问4名获救的中国船员。姜殿昌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包括4名中国船员在内的20名获救船员搭乘一艘韩国远洋渔船于23日深夜抵达布拉夫港,随后被安排在当地一家旅馆安顿下来。

  姜殿昌向4名中国船员转达了徐建国大使的慰问,并向他们赠送了慰问品和衣物等日常生活用品。姜殿昌说,这4名获救中国船员情绪稳定、身体状况良好,他们对祖国人民的关心深表感谢。

  韩国远洋渔船“第一仁成”号13日在新西兰以南的南极海域失事沉没,船上共有42名船员,包括8名韩国人、8名中国人以及11名越南人、3名菲律宾人、11名印度尼西亚人和1名俄罗斯人。42名船员中仅有20人获救,其中包括4名中国船员。看完这篇新闻,我的心情:00000000

四川残疾人自强队调查:曾以100元价格收购工人

曾令全夫妇和他们培训的智障奴工 (CFP/图) 曾令全夫妇和他们培训的智障奴工 (CFP/图)

  南方周末记者 冉金 朝格图 发自四川渠县

  渠县官方声明强调:“渠县收养所系渠县农民曾令全个人行为”,没有得到任何审批,属于非法组织,政府对此一无所知

  曾家出示多份当地政府官员慰问照片、媒体正面报道、政府盖章证明和民政局批复文件,证明“残疾人自强队”自成立以来的15年间,一直获得当地有关部门的许可甚至支持

  一份签订于2008年9月9日的《劳务协议》,将近来的残障奴工事件指向四川省渠县。在这条布满血泪的黑色利益链条的终端,是一个名叫曾令全的人,和他的“渠县残疾人自强队”。

  这份实质等同于“人口贩卖”的协议显示:甲方石材厂“雇用”乙方曾令全“渠县残疾人自强队”5名“队员”,付给“残疾人自强队”的费用为每人每月500元。

  据清查石材厂的警方介绍,5名“队员”均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或精神残障,其工作与生存环境极其恶劣,且长期遭受非法拘禁、打骂虐待等非人待遇。

  奴工事件一经曝光,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当晚,“残疾人自强队”实际控制人曾令全被渠县警方刑拘;次日下午,曾令全的妻子李素琼亦被警方控制。在随后发布的仅200字的声明中,渠县官方强调:“渠县收养所(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系渠县农民曾令全个人行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渠县官方亦反复强调,曾令全所谓的“渠县乞丐收养所”和“残疾人自强队”没有得到任何审批,纯属个人行为,属于非法组织,政府对此一无所知,并于12月14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罪名将曾令全正式批捕。

  曾令全的家人对这份声明表示强烈不满,曾家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多份当地政府官员慰问照片、当地媒体正面报道、政府盖章证明和民政局批复文件等多项证据,证明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自成立以来的15年间,一直获得当地政府的许可甚至支持。

  南方周末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事实上,正是在当地政府赋予的“慈善”光环下,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逐步形成“收容残障人士——进行初步劳动技能培训——以佣工方式贩卖牟利”的经营模式,而当地民政机构与个别腐败官员深度参与其中。15年来,“自强队”通过残忍暴力手段奴役控制大量残障人甚至正常人,剥夺其人身自由,实施非法强制劳动。

  一个渠县农民,是怎样建立起他的奴工队伍,其间助力与推手来自何方?而在最终伏法之前,曾令全又是借助什么力量多次逃脱法网?

  光环

  在1996年之前,曾令全还只是一个不太成功的生猪养殖户。他拥有一个小型的猪场,由于习惯在卖猪前把猪“撑饱”,同村的屠户从来不愿收他的猪。

  1996年元月,曾令全偶然碰到了捡食垃圾的智障流浪汉李兵。正缺帮手的曾令全将李兵带回家做了小工。其后数月,他又陆续收留了两名智障人。

  在后来他写的一份《关于创办私立乞丐儿收养所为社会献爱心的报告》中,他这样描述自己最初的动因:“这几年我经常在街头看见一些乞丐小子,衣不遮体,赤裸于街头,吃喝残汤剩水,霉烂水果,既十分可怜,又十分可恶……”

  曾的妹妹曾令菊回忆,最初家人都不能接受曾带回家的智障人,但在曾令全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训练后,三个人居然干完了猪场的全部事情。

  不久,“农民收养乞丐”的消息传开,引起了渠县政府的兴趣。

  位于四川东部山区的渠县是一个典型的西部农业县,经济薄弱,大量家庭无力照顾的残障人长期流落街头,以捡拾垃圾乞讨为生。时任渠县人大主任熊克志称,对于这些“又脏又臭,好吃懒做”的乞丐,县政府惟一的对策就是:一遇检查,就拉一车送到邻县去,而邻县遇到检查又拉一车送到渠县来。

  曾令全的出现恰逢其时。短短数月,渠县各级官员先后七次去曾家考察。1996年11月15日,时任渠县县委书记张家林与县人大主任熊克志,在区委书记熊忠华及民政局局长刘福全陪同下亲赴曾家。

  看见三名曾经流落街头蓬头垢面的“讨口子”在曾家衣容整洁地养猪干活,“自食其力”,县委书记张家林兴奋不已,盛赞“我们国家官员想不到也做不到的事情,小曾做到了!”并在渠县党员大会上号召向曾令全学习。

  渠县开始宣传曾令全的事迹。《四川日报》以“一个猪倌和三个乞丐”为题,做了报道。报道称,“民政部门对于曾令全收留乞讨者的方式很感兴趣,认为曾令全的做法为解决乞讨者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自此,曾令全收养使用智障流浪汉的行为,被戴上了“慈善”的光环。此后,这个光环一直被曾令全牢牢地抓在手里。

  政府的宣传表扬,让曾令全踌躇满志。1996年底他写申请雄心勃勃地表示,将变卖房屋投入所有资金创办一所乞丐儿收养所,扩大10倍的养猪规模,“力争明年内把渠县的乞丐儿(除了严重疾病的)统统都管起来。”

  在渠县政府允诺拨款15000元之后,“扩大10倍”的养猪场迅速建立起来,但这却成了曾令全的灾难——市场的变幻使他的生猪生意大亏,而猪场的大批残障人成了负担。

  在后来的一份关于残疾人自强队的自述中,曾令全称自己养猪“入不敷出,痛定思痛,自1999年始,带领队员外出务工。求得一些工头、老板的同情,施展仁爱之心,让他们打打下手,干干杂活,自己养活自己”。

  这正是曾令全的奴工生意的开端。无论其本人最初有意或无意,这一意外之举正如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在贪欲的驱使、监管的缺失与当地民政机构的主动参与之下,其后事态的发展加速滑向犯罪的方向。

  在“外出务工”的过程中,曾令全发现,他找到了一条比养猪更旱涝保收的经营之道。他带着这些智障人,从渠县周边打零工开始,一直走出渠县前往省外。就是在1999年,他给自己的队伍取了一个名字:“残疾人自强队”。

  合谋

  2000年,渠县首次对“残疾人自强队”做出官方认定。县民政局将“渠县私立残疾人收养中心”隶属于渠县收容遣送站管辖,定名为“渠县收容遣送站渠西教育场”。此时,“自强队”共收养智障工人16名。

  奇怪的是,对于官方承认,曾令全却向达州市政府、四川省政府、中国残联等处写信上访,信件内容显示,曾认为“隶属于收容遣送站,定名‘遣送站的教育场’改变了其个人自筹自办公益事业的性质”。

  在被警方拘捕前,曾的妻子李素琼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采访。她解释,其中曲折在于,官方收容站眼红曾令全的盈利前景,试图以隶属的方式合作,曾当然不愿意。

  李素琼回忆,渠县收容遣送站以内部承包的方式,在位于水口乡太平寨的麻风病医院原址上建立了一个官办收容基地,准备同样进行“劳务输出”。收容站站长刘定明还曾提出让曾令全去管理,月工资1000元,但遭到曾令全拒绝。

  为此,收容站以没有户口为名突袭曾家,将“已经培训好,可以打工”的智障残疾人全部拉走。而曾令全申办合法“自办公益事业”的申请也被搁置。

  时任渠县人大主任熊克志也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了曾家这一说法,称当时确有收容站一位股长多次找曾谈合办,“目的说穿了就是想得到好处”。但不愿被官方合并的曾令全为此四处申诉。而据曾令全的父亲曾永明回忆,这位股长就是收容基地运送股股长杨军义。最新消息称,杨军义目前已被渠县警方刑拘,而收容站站长也被停职。

  在“收容站突袭曾家拉走全部工人”后,曾令全终于妥协。“残疾人自强队”与渠县收容遣送站的合作自此达成。

  双方的合作模式为:收容站将残障人士送到曾令全处实施“培训”,然后外派务工,所得收入与收容站分成,具体比例目前仍然不详。此外,收容站在接到生意但人手不够时,也会向隶属曾的工人派工。曾家向南方周末记者出示的一份签订于2006年的劳务协议显示,运送股股长杨军义与曾令全协定:杨从曾处带走3名智障工人,按每月1000元给付工资。

  双方的合作在2006年经历了第一次危机。曾令全的父亲曾永明回忆,2006年在湖南耒阳,派驻湖南的务工负责人罗政(曾的妹夫)打死一名流浪汉被抓捕判刑,警方调查牵扯出了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

  但出了人命的耒阳案并未影响曾令全的“慈善事业”,曾只是出去躲了一下。时任渠县城北派出所民警、现任渠县临巴镇派出所所长王斌解释:耒阳警方发了协查通报,但渠县警方“找不到人,也就不了了之了”。

  就在2006年4月,几乎在湖南耒阳案判决的同时,成功“避险”的曾令全居然顺利拿到了一份政府认可文件:渠县渠江镇民政办批复同意“残疾人自强队”改名为“渠县渠江镇残疾人自强队”。

  在这份《渠江镇民政办关于成立渠江镇残疾人自强队的批复》的文件中,渠江镇仍然对曾令全的“事业”充满了期望,鼓励曾令全“为促进我镇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冠名“渠县”之后的“残疾人自强队”自此进入高速发展,曾令全给渠县政府的一份申请文件显示,在2006年,“自强队”已先后收养137人。而在湖南被判刑的罗政则向警方交代称,此时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已有数百人的规模。

  疯狂

  2007年,通过村委会的牵线,曾令全买下了村小学,陆续投资二十多万装修,改建为培教基地。基地内外贴上“八荣八耻”等各种口号标语,大门口则悬挂残疾人自强队和乞丐收养所的牌子。基地办公室内悬挂大幅组织结构图:董事长为时任渠县人大主任熊克志,曾令全自任负责人。

  此外,他主动联系几名“自强队员”的家人来接人回家。其中南充蓬溪县徐家镇三村村民何仕华家的“傻儿子”走丢十多天,突然接到电话称在渠县。何仕华夫妇找到了曾,在给了300元生活费和一幅锦旗后接走了儿子。那幅“救助弱势群体,倍感温馨如家”的锦旗被高高悬挂在了曾令全的办公室里。

  曾令全志得意满地宣称,经过不懈努力,自强队已初具规模。“全队设有八个工作组,经过本队精心培教达到自食其力的已在北京、天津、深圳等大城市务工。”曾所言不虚,就在12月17日下午,四川渠县的调查组还在北京市南郊亦庄的一个大型工地和房山稻田村的一个工地上,解救了总共11名来自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的残障工人。

  曾令全称自己的自强队创办之初,就秉承“服务大众,为民办实事”的观念,收留的成员主要是智障乞丐、精神病患者和父母送来的好吃懒做、装疯卖傻之辈。

  但事实上,此时的曾令全已近乎疯狂。其工人来源也更加复杂。除了来自救助站,曾令全还打招呼以100-300元的价格向三轮车和出租车司机直接收购。

  据一位三轮师傅称,除了女性和残疾不能劳动者,曾令全规定了三不要:吃屎的(精神病)不要,见人就脱衣服的不要,打了不肯干活的也不要。

  曾令全自己也经常骑着一辆刷有“自强”和“救助”字样的摩托车去各村搜寻可以劳动的智障人和单身汉,以打工为名或骗或强行拉到培教基地,送到外地打工。

  培教基地拉人到了几近疯狂的程度,曾经一位附近村民从路边走过,因为穿着破烂,基地的几个人喊了一声“疯子”,就拉他进门。幸亏附近认识的村民看见后阻止。

  曾有人举报李馥乡砖厂与培教基地合伙虐待智障工人,民政局来人将砖厂的残疾人一车都拉走了。警方也介入调查,砖厂老板进去十几天就出来了,曾令全依然安然无恙。负责调查此案的现临巴镇派出所所长王斌称,当时专门咨询过,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是否合法。得到的答复是:私人无权收置残疾人,应该属于非法,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对此,一位知情的公安人士称,当时县上正对曾令全的残疾人自强队大力扶持,没法查。

  也有村民将无力照顾的家人送过来。青龙乡双凤村九社的精神病人李福国在家里发病打断了父亲的手,其父母听说曾收养残疾人,民政局发了执照,就将儿子送了过来。按照曾令全的要求写了委托书在乡政府盖了章。委托书的特别之处在于订立生死合同:“出现任何意外都不追究曾令全的责任”。

  李福国不久就被曾令全送到外地打工。去年春节回来,曾令全突然找到李的父母称,没有工作做了,养不起要把李送回来。李母向其求情答应将家里每月240元的政府特困补助给曾一半,才将其留在了曾处。一个月后,又被送出务工,从此再无音讯。

  落幕

  在对外宣传中,曾令全宣称他摸索了一套对残障尤其是智障人士的科学管理培训体系,包括思想教育、军训、跑步、干活等等。但在其曾经的管理人员罗天汉看来,这个体系的核心只有一条:不干活就打。

  罗天汉在2005年左右帮曾令全管过7天的工人。“曾令全的心太狠了。”回忆起那7天时间他说。

  曾令全主要的教育方法就是用电线折起来打屁股,对于刚刚收来的人,一般先打一顿,打得血肉模糊,坐都坐不住。边打还边问,想吃饱吗?另一种就是电棒直接打,大多数的殴打在晚上收工之后,根据白天干活的情况判断谁该被打。

  智障人通常六七个人被编为一个班,选智力情况较好的当班长,主要的职责是监督干活情况,晚上向曾令全汇报谁偷懒,曾令全就打谁。有时候曾心情不好不想动手,就让班长打。

  罗天汉帮着看管了7天,觉得太残忍就不干了。他曾经劝儿子不要参加,但儿子不听,结果三个月后就出事了。他的儿子就是在湖南被判刑的罗政。

  这些年,村民们经常听到被打奴工的呼号,去年,还目睹了一位光着上身全身血淋淋的男子从培教基地逃出,又被曾家捉回去。

  曾令全的经营模式还类似加盟店。他是庄主,控制所有的工人。例如罗政这样的“管理员”愿意带人出省务工,就跟他签协议,交押金,工钱分成。

  据曾永明介绍,曾令全至少有十多个管理员。带人出去前一般交八千到一万元押金。每年春节结账。所有的工资四六分成,曾令全占四,管理员占六。曾永明回忆:年终给管理员分成一般达到六七十万元。

  曾令全的妹妹曾令菊说,年终还根据绩效发奖金。所谓绩效就是工作的时间。一个月如果有三分之二的工人正常出工就算效益良好,会有800到1000元的奖金。

  而工人的全部工资都要打入曾令全的账户,在记者接触到的多位劳工中,绝大多数表示“没有在年底领到过钱”,只有一个人说,曾令全给过他2000块。

  与残酷的经营模式同时进行的,是曾令全慈善光环的不断加强。曾家人回忆,2009年、2010年两年春节,渠县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张有荣都和民政局干部带着大米、衣被到培教基地视察慰问。在数年之间,培教基地已经成了渠县民政系统的一个慈善典范。从那一年开始,曾令全接连当上了县政协委员、县工商联执委。

  2009年,已退休的原人大主任熊克志也被统战部副部长张有荣约着到培教基地慰问。退休多年的熊很是惊讶,没想到残疾人收养所竟然已经发展到这样的规模了。

  熊克志提了两个要注意的问题:一是残疾人是否享受到了与正常人同等的人权;另外这些残疾人挣的钱是否真的用在了这些残疾人身上。“做善事和打着善事的牌子去敛财是两码事。”熊提醒说。

  曾解释,一部分收入拿来养活他们,剩余的钱存起来,一是转户口买保险,二是存起来以后发还本人。

  除了户口,曾令全还给残障人办了低保,每月有两百多元补助。曾当时还拿出办的户口给熊看,熊问是怎么办到的,曾回答:“熊叔叔,这你就不要问了”。

  在罪行终于曝光后,媒体记者云集曾家和渠县幸福坝村。多年来耳闻目睹诸多罪恶的村民们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我们一直在等一场运动,”一个老村民说,“曾家挂的是残疾人收养所,是他们在收养残疾人,还是残疾人在养他们?他们吃的是残疾人的肉,喝的是残疾人的血!”

  原渠县人大主任熊克志说,2009年春节他在基地向曾提的那两个问题,与其说是说给曾令全的,不如说是提给当时那些在场官员的,“可惜当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

  “现在把所有的责任都怪到他一个人身上,可能吗?”熊克志最后说。

吉林:一年受灾一年恢复 粮食产量创历史新高

      新华社长春12月24日电(记者齐海山)受旱灾影响,吉林省2009年的粮食总产量只有492亿斤。经过强基础、增投入,2010年吉林省粮食总产量达到590多亿斤,实现一年受灾一年恢复,粮食总产净增100亿斤左右,占全国粮食增产总量的近三分之一。

      2009年夏季,吉林省发生了严重伏旱,粮食产量受到影响,粮食总产量只有492亿斤,比上年下降13.4%。吉林省委书记孙政才要求各地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抓好粮食生产既是政治责任,也是加快振兴发展、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内在要求,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为稳定全国粮食产量、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0年,吉林省同样遭遇了极为严重自然灾害的挑战,粮食生产先后克服和战胜了春季低温多雨、初夏严重干旱和伏后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吉林省委、省政府在组织农民抗灾自救的基础上,提早安排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及时下拨和发放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农资综合补贴,以及国家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等一系列政策,使农民得到了实惠,种粮的积极性十分高涨。

      吉林省农委主任任克军说,2010年吉林省粮食生产呈现“五增”的特点。一是粮食播种尤其是高产粮食作物面积明显增加;二是生产投入增加,资金和化肥投入均创历史新高;三是保苗率增加。全省玉米、大豆平均保苗率均高于常年;四是扩大新技术、新品种推广面积,玉米高产耐密型品种比例增加;五是高产创建示范面积增加。为全年粮食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任克军说:“经过积极努力,特别是加大了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在大灾之年夺得了特大的丰收,全省粮食总产将比去年净增100亿斤左右,吉林省无论是粮食总产、粮食的商品率和人均占有量,特别是粮食单产的水平都位居全国的前列,目前吉林省粮食人均占有量是全国唯一人均占有吨粮的省份。”

      “十二五”期间吉林省计划再增产100亿斤,到2012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00亿斤阶段性水平,到201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700亿斤阶段性水平,粮食商品率和人均占有量保持全国第一。“努力把吉林省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食品输出基地、高新技术应用转化基地、循环高效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任克军说。

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点评市委宣传部

  核心提示:

  【专题】超级pk——温州市11个市直宣传文教单位“互学互比”活动汇报会

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点评市委宣传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点评

  【温州网·原创报道】12月24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体育局等11个宣传、文教单位开展“互学互比”活动。温州网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图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同点评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