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4, 2010

湖南基本药物采购先限价后议价 价格下降近五成

      新华社长沙9月14日电(记者黄兴华)湖南在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实行“先限价后议价”政策,有效挤掉了药价水分。目前,已完成了全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确定291个品种2602个品规为基本药物中标(挂网)药品,中标药品价格比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原零售价格平均下降47%。

      去年以来,湖南分两次完成了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工作。截至9月8日,湖南基本药物采购金额为11162万元,与去年基层医疗机构同期原零售价格相比,可为广大患者节省药品开支5259万多元,让广大群众和患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湖南省卫生厅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唐凌介绍,湖南坚持“三个不高于”采购限价原则,即不高于国家指导价、不高于零售药店平均销价、不高于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进价平均价,将36个试点县市区86家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平均价作为基本药物投标限价,并要求投标基本药物的报价不能超过投标限价,否则,属于无效报价。

      与此同时,湖南实行药品价格纠偏机制,严控药品价格虚高。据基层医疗机构反映,中标药品参麦注射液每支9.01元的价格偏高,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立即启动药品价格纠偏机制,对其中标价调整至每支5.97元,确保中标药品价格趋向合理。

      为保证集中采购的药品质优价廉,湖南省卫生厅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确定了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药品评价方法,并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卫生单位遴选了2828名医学、药学、管理等方面专家作为药品集中采购评标专家,组建了省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库。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专家对药品的质量、临床疗效、安全性、品牌知名度、生产企业规模、信誉和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确保质优价廉、工艺先进的药品顺利中标,尽最大可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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