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5月出生于泽普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胡达拜地托合提,生前是泽普县公安局波斯喀木乡派出所指导员,维吾尔族。
196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胡达拜地托合提长期战斗在公安第一线,他恪尽职守、顽强拼搏、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胡达拜地托合提从1992年5月担任波斯喀木乡党委政法委书记、派出所指导员后,把“保一方平安”作为神圣使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在这个与县城接壤的城乡接合部树立了一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旗帜。该乡派出所被自治区公安厅评选为自治区优秀派出所。
“群众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们必须到群众中去,关心爱护群众,相信、依靠群众,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铜墙铁壁。”从警37年的胡达拜地托合提经常这样鞭策自己、教育民警。他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积极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民族关系,热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很好地维护了辖区的治安,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特别是在打击民族分裂、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的斗争中,他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英勇无畏、不怕牺牲,与犯罪分子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先后带领民警取缔非法地下讲经点10余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8名,有力地打击了民族分裂分子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为维护泽普县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1999年8月23日凌晨,一伙暴力恐怖分子冲入胡达拜地托合提家中报复行凶,胡达拜地托合提与残忍的敌人展开殊死搏斗,终因寡不敌众,身中34刀,壮烈牺牲。胡达拜地托合提曾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受嘉奖1次,6次被泽普县公安局评为先进个人。2000年5月30日公安部特追授胡达拜地托合提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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