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7, 2010

河南出台方案划定南水北调河南段水源保护区范围

      新华社郑州8月27日电(记者 王云河)记者从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获悉,由河南省政府批准的《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明确规定了水源保护区范围及该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为确保南水北调一渠清水永续北送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全长1277公里,在河南省境内渠道长度为731公里,涉及8个省辖市35个县(市、区)。《方案》划定总干渠(河南段)两侧水源一级保护区宽度为50米、100米、200米;划定二级保护区宽度右岸为150米、1000米、1500米、2500米;左岸为150米、1000米、2000米、3000米。划定保护区面积3054.43平方公里。

      河南省规定,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任何与中线总干渠水工程无关的项目;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倾倒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农业种植和园林绿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和环保有关规定、标准的高毒和高残留农药。

      二级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渣类污染物;禁止新建、扩建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污口,设置医疗废水排污口;禁止设置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危险废物等集中转运、堆放、填埋和焚烧设施;禁止设置危险品转运和贮存设施、新建加油站及油库;禁止将剧毒、持久性和放射性废物以及含有重金属废物等危险废物直接倾倒或埋入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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