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0%职工群体 分布在餐饮、建筑、商业零售、租赁服务等行业
本报讯(记者杜新达)近日,市总工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针对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工会将逐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力争年内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据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010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13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等相关数据已经颁布,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创造了条件。根据市总工会二季度职工队伍状况分析,10%的职工群体月收入低于1100元,这部分职工群体初步统计约有数十万,主要集中在各区县的非公中小企业,分布在餐饮、建筑、商业零售、租赁服务等行业,60%的职工群体月收入在2000元左右,职工收入分配问题亟待解决。
各级工会将对职工收入状况进行排查摸底,掌握职工群体实际收入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工会服务站将调查了解区域、行业职工群体收入状况和平均工资标准、水平;工会组织还将联合人力社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劳动巡查、企业申报、税务登记等排查企业工资实际发放情况,依法纠正恶意欠薪、逃避缴纳社会保险、不足额支付加班费等行为。
市总工会将全面启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劳资关系融洽、工会组织健全、具备协商条件的企业率先开展;对于劳动关系不稳定、工资水平低、收入差距大、工资长期不增长、职工收入不满意、工作时间长的企业要重点开展,基层工会发出协商要约,开展有效协商;针对职工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企业将逐一开展协商,年内力争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要确保完成在各产业工会开展1至2个行业协商、各区县工会开展3至5个区域行业协商的目标。
市总工会还要求各级工会进行职工月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960元的排查摸底,一旦查实要督促企业马上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提请人力社保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查出单位可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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