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7日电(记者方政军)湖北省委7日上午召开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在全省采取省、市、县三级统一组织的方式,公开选拔1400余名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
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侯长安在讲话中说,这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开选拔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具体行动。近年来,湖北省委将公开选拔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来抓,从1996年起,四次集中公开选拔了107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了2名正厅级领导干部,在省内外引起了较大反响,取得了明显效果。与此同时,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相继组织开展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一大批优秀干部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走上了不同层次的领导岗位。
湖北省这次公开选拔,省一级共确定了20个领导职位。其中省直党政群机关厅(局)级领导职位10个,省属高等院校厅级领导职位10个。13个市州确定了13个局级(武汉市管局级)、236个处级领导职位;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确定了1172个乡(科)级领导职位,其中包括从2007年、2009年面向村干部招录的公务员中定向选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62个职位。
这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分为准备、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公示、组织考察、提出初步人选、讨论决定、岗前培训等10个步骤。
侯长安说,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在公开选拔过程中,既要通过笔试、面试等环节,考察干部的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更要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从干部队伍长远建设的目标出发,及时发现优秀人才,对经考试、考察证明是比较优秀而未能选拔上来的人选,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按照后备干部管理范围和程序,列入后备干部对象加强跟踪培养。
湖北省委还强调要加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防止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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