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薇)从小被过继他人的李某中年时与哥哥团聚。发生争执后,他拿走哥哥4万余元及一块价值7.5万元的伯爵牌手表不辞而别。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认定李某构成盗窃罪,但因其兄求情而免予刑事处罚。
李某现年46岁,他小时候被父母过继他人。去年5月,叶某让生活拮据的李某来京,在其公司当司机。当年7月19日,叶某批评李某花公司的钱大手大脚,导致李某不满。他从叶某抽屉中拿走4万余元、美金800元,及叶某放在客厅的一块价值7.5万元的伯爵牌手表后不辞而别。回到安徽老家后,李某花2.4万元为自家盖房。去年9月9日,李某在上海被抓获。受审时李某称,拿走的4万余元是叶某答应的工资,而手表则是叶某平时就让他戴的。据悉,李某离开后,叶某联系李某,希望他把表送回来,但李某不肯,叶某于是报案。但当弟弟被抓后,他又多次表示不愿意追究其任何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叶某表示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法庭认定其犯罪行为应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因此对李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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