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颁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新规的出台,在市场上引起不小的反响。
合同期内不准涨价
“对房东限制并不大”
小陈是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他和同事一起在西城区白云桥附近租房。最近,房东告诉他,房租要涨了,而且涨幅令人惊讶。“我这个房子是两居,原来房租2600元。房东突然说房租要涨价了,从2600元涨到3200元。我们询问了一下周围的中介,果然目前的房价已达到3000至3500元。”
据统计,目前北京城区加郊区共有可出租房屋大约240万套,其中有租赁需求的人口约700万人,而1-11月份北京普通住宅房租价格为3179元,同比上涨了23%。面对火热的房屋租赁市场,不少房东选择在合同期内提高租金。不过,住建部近日颁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这样的规定能有效保护像小陈这样的租房人吗?
链接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表示,这对一些盲目提价的业主是限制,但对于房屋租金确实有上涨空间的房东的限制并不大。他可以把租期缩短,或跟承租人明确违约协议。如果违约成本不大,可能很多业主会在租期内提价。《办法》并没有明确房东违约的惩罚措施,普通来看,业主受制约的情况比较少。
800元租个小隔间
“能租到已经不错了”
引起小陈注意的还有另一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这被媒体解读为“不得打隔断”。
来自河南的小焦夫妻2002年就来北京打工了,在北京的这些年他们租过不少房子,刚来那会儿房租只要200元,选择余地还很大。随着北京房价的不断上涨,他们也在不断搬家,半年前他们花了800元租到了现在住的地方。一套175平方米的三居室隔断成的10个小间中的一间。“这样的价格,能租到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小焦的妻子赵女士说,和他们夫妻俩住在一起的共有15个人,除了6位刚毕业的大学生之外,其他的基本上都是从事家政、销售等服务行业。在房租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因为无力支付高价房租,合租成了无奈的选择。
出租房不得打隔断
“活不下去只能回去”
近日,住建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办法》第八条规定, 房屋出租者不得将原设计房间隔开来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违者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新办法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隔断房将被禁止出租。
前晚,听到这个消息的小焦夫妇有些沮丧。他们担心这个政策实施后,房租会再次上涨。如果那样,他们就只能考虑回老家了。当记者问道:“如果房子没得租,对你来说会有影响吗?”小焦夫妻俩说:“活不下去,回家的可能性占80%-90%,最低得80%以上。”
目前距离新办法实施还有两个多月时间,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处处长文林峰指出,地方政府要尽快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主体,避免政策流于形式。文林峰说:“有效的实施需要尽快做两点工作,一是地方政府要尽快出台最低出租面积标准。二是要明确责任主体,包括入户检查工作主体,都应该在地方实施细则里面更加明确。”
专家视线
为了租户安全和权益
禁止群租是必要的
新规的出台,在市场上引起不小的反响。人们担心,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影响低价出租房源,减少市场出租房屋面积的供应量。从而推高房屋租金甚至二手房价格。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如果完全限制群租房,会造成房租上涨。一个租赁市场如果没有增加供给,没有解决好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只盲目限制群租,限制打成隔断出租等,这反而会增加中低收入租房人群的负担。
友家置业是北京一家房产中介,出租隔断房占这家公司业务的20%左右。王经理认为,新规的出台重点打击的将是那些专门做隔断房出租业务的“二房东”。从表面上看,他们出租的房屋租金较有优势,但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认为,这种低租金其实是以牺牲租户的权益和安全为代价。禁止群租虽然可能推高房价,但是从租户安全及权益等角度考虑,这还是很必要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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