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德志)12月13日,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副司长田大佑任组长的检查组到宜都市检查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国土资源部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宜都市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深入到松宜矿区对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检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宜都市委副书记蒋正雄、副市长程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姜晶、副局长邓书生等陪同检查。
程鹏在汇报中指出,近年来宜都市共获得三期国家投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资金1860万元,其中,一期为2006年获国家无偿投资200万元,分别对松宜矿区内的松宜机械厂和庙河涵洞进行了治理,确保了下游庙河村、松木坪村、松木坪集镇和松宜矿务局、松王公路的安全。二期为2007年获国家无偿投资400万元对陈家河、鸽子潭二处危岩进行了治理。确保了鸽子潭社区居民的安全。2006、2007两年共搬迁受威胁居民50户(矿区35户,松木坪镇15户)、消除了四处主要危险隐患。2009年获得总投资1060万元第三期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整个项目包括治理尖岩河崩塌、修复朱家沟河坎1.8公里、建设农用桥梁1座,建设村民安置点;清除陈家河、廖家堰危岩,搬迁(维修)松宜矿区、松木坪镇、王家畈乡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100户。今年又获得200万元的专项治理资金。
程鹏强调,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安全使用,在资金管理上实行“三专”(财政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资金拨付坚持“四按”原则(按计划、按概算、按拨付程序、按工程进度拨付),对工程款实行“统一管理、逐级审核、规范运作、按合同支付”的程序。规范简化资金流动通道,确保项目资金及时使用在项目建设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从申报立项、设计批复、招投标、施工过程、竣工决算及验收都符合各项要求,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宜都市积极开展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肯定的同时,检查组对宜都市下一步抓好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积极探索新路子,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地质灾害治理;二是要做好矿山环境治理规划;三是要合理利用治理资金;四是要做好项目验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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