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安徽将围绕"飞地经济"推进与长三角合作共建园区

      新华社合肥12月27日电(记者 江国成、姜刚)为顺应产业转移新趋势、探索产业承接新模式,安徽省将围绕“飞地经济”,在皖江示范区内推进与长三角合作共建园区。

      记者26日从《关于建立利益分享机制推进园区合作共建的初步设想》中了解到,安徽省将积极推进省级层面的合作,考虑在皖江示范区开发园中划出一定区域,经合作双方省(市)政府约定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管理期限、权利义务等,由安徽省将“净地”交给沪苏浙政府,由其组织开展建设与管理,独立经营,封闭运作。

      关于“飞地经济”园区的利益分享问题,安徽省明确提出,园区的经营期限为10-15年,在此期间,经营方可在园区设立规划、税务、工商等派出机构,行使相关经济管理权限,享有园区开发经营收益。同时,园区还将享受安徽省支持开发园区的各类扶持政策。

      安徽省还提出,园区社会事务可由安徽方管理,但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可在沪苏浙统计。而且,设立园区占用的土地指标,安徽方可用土地复垦、村庄整理开发的土地指标优先予以解决。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沈卫国表示,此设想提出的运作方式和利益分享原则,具体事项还需合作双方“一事一议”商定后,上报国家财税等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才可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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