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王琳)12月27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宏州中院原副院长杨华相拉票案。
经查,2009年11月,全省法院系统民主推荐部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期间,杨华相以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请求法院系统多名干部为自己拉推荐票或在推荐时给予关照。省高院邹某某、德宏州中院陈某在征得杨华相同意后,也以打电话、当面说情等不同方式请托他人在民主推荐时关照杨华相。德宏州中院政治部教育培训科科长余某,在明知自己已不属于参加第二轮推荐人员范围的情况下,利用工作便利,私自填写一张推荐杨华相为州市中院院长人选的民主推荐表投入票箱。
省委研究决定,取消杨华相提名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方案;德宏州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免去杨华相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党纪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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