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不是路灯,是摆设
河南当地媒体报道,郑少高速公路开通已将近7年,但路上的千余盏路灯从来没有为司机开启过,完全成了摆设。公路管理方表示,不开路灯是为了节能减排。这些路灯总价值至少在600万元以上。
高速公路安路灯,真有创意。众所周知,高速公路不允许行人、非机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以及其他速度在80码以下的车上路,最重要的是高速公路在护栏两侧每隔25米设有轮廓标,在路面设有高反光效果标线和反光道钉,只要晚上开启大灯,高速公路反光效果非常好;如果有路灯,反而影响车大灯的射程,增加危险因素,所以高速路不能安路灯。
既然不需要路灯,郑少高速公路的路灯从来不开就是正确的,开了既浪费能源,还影响行车。既然如此,有关方面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安上路灯?揣测再三,不外乎搞形象,捞好处。
高速公路的灯虽然不亮,照出的问题还真不少。
既然限摩限电,何不骑马
福州主干道“限摩限电”,一位市民申请骑马上班。“正好老家有一匹马闲置在家,不知道政府部门有没有禁马?”当地政府应该没有禁马,但我想骑马上班的梦想恐怕不易实现。
“骑马上班”看起来春风得意,也很低碳环保。但是一个上班族养一匹马的成本可能比养一辆小车还高。你不买车库,总得建个马厩吧。一匹马无论骑不骑,每天都得喂饲料,比养个猫或狗费心多了。万一,马有失蹄,踩了别人的花花草草,或者尥蹶子伤了别人,都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当然,离开大城市,去城镇或向下骑行未尝不可。重庆市丰都县树人镇有位老者彭仕友骑马代步已经8年,优哉游哉,比开“宝马”还有情调。
骑还是不骑,其实不在于人,主要在于环境。
捐款之后,不仅仅是慈善
日前,河北涞源县北石佛乡马庄村农民刘国明诉称,县里官员在转交为其儿子治疗白血病而募捐的款项时,存在“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导致5.1万捐款被克扣近半,部分捐款遭克扣充当“活动经费”。当地官方25日表示,该县已成立由纪检委牵头的调查组展开调查。
慈善活动搞到最后不慈不善,当然令人心寒。这个事情的最大症结或许在于“转交”,在缺乏有效监督的环境中,有时良心也是靠不住的。所以,现在一些热衷慈善的人喜欢当面交付受援对象,以便专款专用。这样的方式固然保险,但是缺乏效率,况且有时你也很难保证让最需要的人得到及时的援助。
如果社会没有足够的诚信,搞慈善确实有些超前。不仅农民刘国明遇到了捐款烦恼,据说地震灾区玉树也收到了一些诺而不捐的空头支票。
执笔: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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