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政府了解到,今年上半年,省有关部门对昆明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初审考核,基础管理和定量考核指标已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同意昆明市申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据介绍,截至去年底,22项创建节水型考核指标,昆明市已全部达到要求,有两项鼓励指标也基本达到要求。其中万元GDP取水量21.56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0.38立方米/万元,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96.89%,城市再生水利用率85.2%,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等。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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