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正逢大学招生季 本市大学较为集中的海淀区 近三年发生的职务犯罪中——
特长招生:高校受贿“重灾区”
正逢高校招生季。体育特长生100米跑不过女生、艺术特长生不识五线谱,这样的事儿屡有发生。记者今天从海淀检察院获悉,海淀区近三年发生的高校职务犯罪中,35%集中在高招领域,特长招生产生的犯罪又是其重中之重。
而且,经过统计,这些高招犯罪都集中在高考结束后的8月至10月,目前进入“高发期”。
统计结果
高校职务犯罪招生领域高发
据检察官介绍,招生、基建和采购,是高校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职务犯罪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在高校职务犯罪中,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为主。
海淀区作为高校密集区,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等众多知名学府,其辖区内发生的高校招生领域职务犯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根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海淀检察院共立案查处高校职务犯罪20件,其中招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涉及8人,占高校职务犯罪案件35%。
从上述案件中看,绝大多数案件的发案时间,集中在每年高考结束后的8月至10月。
特点分析
时间长多半犯罪超3年
据检察官介绍,该院查办的案件中,有2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首次作案时间为2000年,但直至2006年才被立案侦查。还有2起案件的发案时间,距离犯罪嫌疑人初次作案的时间也达3年以上。
这主要由于这类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以发现。这给案件的侦查取证增加了难度,同时也暴露了高校相关部门对招生工作监管的不足。
犯罪向高考以外蔓延
以往查办的高校招生领域职务犯罪,基本上发生在高考过程中。但近年来出现了招收旁听生、合作办学等新的招生形式,导致高校招生职务犯罪向高考以外的领域蔓延。
某大学心理学院教授沃某,让与本校合作办学的一方将本应汇到学校的研究生课程班学费转至其妻公司账户。
艺术等特长招生受贿多
检察官介绍,艺术及体育特长生领域的招生成为高招犯罪的重点区域。该领域招生一直采取人为打分评判制,主观因素影响较大,使受贿犯罪有了赖以滋生的温床。检 察官表示,近年来,高校招生过程中的受贿 犯罪 都发生在这一领域内。
典型案例
某大学舞蹈系主任金某利用负责舞蹈专业招生考试之便,收受考生家长5万元,提高考试分数。
某大学篮球主教练董某利用负责招收女子篮球特长生的职务便利,收受考生家长 5万元好处费,帮助考生通过篮球特长测试。
原因分析
管理制度缺乏监督
承办上述案件的检察官认为,高校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贯彻落实,缺乏有力监督,是高校招生领域发生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
特长生面试机制不科学
采访过程中,多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师表示,在特长生面试过程中,除评委的个人主观评判标准差异以外,评判机制也不科学,如评委人数较少等,在客观上造成评委对考生面试分数可以“自由裁量”,而面试分数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入学资格,使得部分招考工作人员借职权大肆向考生家长敛财。
“为人师表”成遮羞布
一些教师还分析说,那些收黑钱的教职人员往往抱着很强的侥幸心理,认为高校是“象牙塔”,检察院反贪部门不会查到自己身上。
而且,他们认为收钱收礼是“正常现象”,意识不到是在犯罪。
◆检察官建议◆
评判应减少人为因素
检察官建议,对于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这一易滋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各高校应通过随机抽取评委名单等方法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同时,各高校还应建立健全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收取学费工作由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并加强监督。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招生收费工作进行审计。
另外,还应当建立招考工作人员廉政档案制度,经常对学校负责招考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查、监督。
◆相关案例◆
收钱不办事耽误孩子4年青春
据报道,2000年,李先生的女儿高考落榜后,经人介绍到北师大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就读。当时李先生交了4万元学费,介绍人称其女儿是扩招的自费生。
当时,钱是在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办公室主任杜某的办公室交的,收据也是正式收据,盖着北师大财务专用章。
4年间,李先生的女儿成绩一直不错,但2004年毕业的时候,杜某和介绍人总是推诿,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了。2006年3月李先生反映到北京师范大学纪委,他这时才知道,原来女儿一直是旁听生,而当初交的学费都被杜某贪污了。
李先生要求北师大退费,但校方表示,杜某的个人行为与学校无关。
文/记者付中通讯员罗猛庄燕君姚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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