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高院法官收贿案案情再扩大!检调查出,在押法官蔡光治五年前参与审理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收贿案更四审时,透过情妇黄赖瑞珍,与律师邱创舜妻子段美月幕后接头、牵线,行贿当时的审判长房阿生,将张炳龙由一审十二年重刑改判无罪。房阿生八日被约谈到案,以涉犯收贿重罪,有串证之虞,声请羁押禁见。
特侦组和北检昨日指挥“调查局”北机站,前往五年前被免兼高院庭长,后来从高院法官退休、目前执业律师的房阿生新竹事务所、台中住家和桃园、台北等地点,同步展开搜索,并拘提房阿生到案,提讯黄赖瑞珍、段美月等人讯问。
据了解,检调查出张炳龙当初至少行贿两百万元(新台币,下同),其中至少一半要给房阿生。房被拘提到案后否认收贿,检察官认为他涉及违背职务收贿,且行贿共犯张炳龙目前潜逃大陆,有勾串共犯之虞,晚间声请羁押禁见。
特侦组执行“正己专案”,今年七月十三日针对高院法官收贿,展开第一波搜索、约谈行动,并声请羁押前高院法官蔡光治、陈荣和、李春地及前板检检察官邱茂荣四人后,八月间第二波行动,则是收押从高院法官退职,转当律师的邱创舜、段美月夫妇。据了解,检调第一波侦办司法风纪行动中,就查出高院法官收贿,几乎都是通过情妇、妻子当白手套。尤其蔡光治屡次透过情妇黄赖瑞珍在外“穿针引线”,谈妥价码后,再由蔡光治在高院向法官同仁“牵线”。
为扩大追查风纪案,检调更调出过去任职法官就有风纪传闻的邱创舜律师,在高院承办的所有案件,查出张炳龙十五年前被检举,收当事人郭文儒三十万元贿款,承诺将与郭打官司的蔡姓男子,从无罪改判有罪。后张炳龙未判决就被调离花莲,郭便委任律师发函,要求张还钱,张才由邱创舜返还本息三十七万六千元。
张炳龙被起诉后,从一审到更三审都判有罪,但二零零五年间高院更四审却大逆转,张获判无罪,理由是张炳龙收到当事人索款“骚扰”信,邱创舜基于昔日同事情谊,才擅自出资帮张处理。
由于判决理由太离谱,检调怀疑蔡是否居间牵线,经监听、搜证,查出段美月曾帮张炳龙妻子尤丽香,转交贿款给黄赖瑞珍,再转交蔡光治,作为摆平官司代价,段美月向张妻开口一百万元后,意图暗杠五十万元;蔡光治最后要黄赖瑞珍退还先前收下的五十万元,检调认定张炳龙确有行贿摆平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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