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7, 2010

学者谈宜黄拆迁自焚问责:微博成撬动舆情支点

  一

  2010年9月10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钟家三人被烧成重伤。为讨个说法,16日上午钟家两姐妹赴京反映情况,却在机场遭40余人围追堵截,几次险被抓住。最后两人只好躲进女厕所避难,并用手机向媒体求救,直到记者到来……

  这一事件,被称作电影《保持通话》的现实版,更因全程被《凤凰周刊》记者邓飞以微博形式现场直播,为全国民众所关注。主演了昌北机场“保持通话”的钟家姐妹,也于17日开通了自己的微博,控诉了遭软禁、被抢尸的全过程,直播了事件的后续进展。17日晚,抚州市委即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初步处理。

  这是一起典型的微博案例。它以实时性、现场感和快捷性,使得宜黄强拆自焚事件迅速为万众瞩目,从而推动了问题的快速解决。像这种藉由微博传播开来、产生深远影响的事件并不鲜见。

  2009年11月,中国谷歌总裁李开复因大雪被困机场,他通过新浪微博直播了飞机延误的状况,引起众多媒体和博友的关注。那是一场以微博为平台的颇具影响力的网络直播。

  2010年8月,河南省开封市的李萌萌在天涯发帖称其档案被锁县招办抽屉,省招办无法收到她的志愿而不能录取她。后经网友转发至微博,几天之后便创造了奇迹。众人的呼吁影响了当地招办,李萌萌如愿拿到了通往大学校门的“绿卡”。

  同月的一个傍晚,著名互联网打假人士方舟子在新浪微博中透露,自己在北京住所附近遭歹徒袭击受伤。此消息一经微博发出,便被博友快速转发与评论。此后该案件从报案到宣判都经过方舟子本人在微博直播,博友们围观得“不亦乐乎”,引发了一场微博“攻防战”。

  就在不久前,河北大学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名女生在校园内被撞倒,一死一伤。事发后驾驶者不进行救助,反而欲逃逸。被抓后喊出一句:“我爸是李刚。”这句话一下子成为“经典”,新浪微博上甚至开展了一场“我爸是李刚”的造句大赛。现在,此事件仍处于被热络关注中。

  ……

  那么,微博究竟有何魅力?这还得从微博的创立谈起。

  二

  微博,即微博客(MicroBlog)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用户可以通过各种客户端组件个人社区,以140字左右的文字更新信息,实现即时分享。最早提出微博理念的是埃文·威廉姆斯。2006年,他创办了微博客——推特网(Twitter),是世界上最早提供微博客服务的网站。

  推特在世界各地分享着正在发生的事。2008年5月12日,中国发生汶川大地震,推特在约14时35分33秒披露了这一大事件,其信息传播的速度甚至超越了传统的新闻媒体;2009年6月13日,德黑兰在大选后的骚乱消息在推特上大范围传播,推特成为伊朗人对外发声的重要工具。同年7月29日,推特把首页那句“你在做什么?”改做“分享和发现世界各处正在发生的事。”

  国内网站借鉴推特的经验,立足于本土中文服务,于2009年6月开放“Follow5”,7月开放“贫嘴”,8月开放新浪微博。其中“Follow5”在2009年7月19日孙楠大连演唱会上的亮相,是国内第一次将微博引入大型演艺活动。2009年8月开放的新浪微博,成为门户网站中第一家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从此微博正式进入我国互联网主流用户的视野。2010年国内微博迎来了春天,微博像雨后春笋般崛起。

  随着微博的不断发展,微博上也出现了其独有的新潮用语。微博博主被称为“微生物”;微博被戏称为“围脖”,写微博也因此被称为“织围脖”;“脖(博)领儿”指的是微博一族中的“领袖人物”,一般经过实名认证,带有“v”字标志,微博关注率、点击率双高,粉丝众多。“今天,您‘围脖’了吗?”这已然成为时下流行的问候语。

  三

  短短一年的发展,国内微博在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对网民上网行为的影响以及对互联网的应用格局所造成的冲击已不容忽视。作为传播新渠道,它成为舆情表达和汇集的重要平台。越来越多的公共热点事件都与微博有关,甚至起源于微博。从某种意义上讲,微博几乎成为网络监督、空中游行或者是舆论示威的力量。通过微博曝光、以微博维权似乎已成为一种潮流。

  针对这种状况,目前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有人认为,微博曝光的普遍化,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现象,容易滋生网络暴力。而有人则认为微博维权反映了中国式的民主,值得提倡。

  其实,任何事物的兴起,都有其必然之道理。微博作为新兴的一种维权手段,之所以受到普通老百姓的青睐,主要基于其“小”、“快”和“大”。首先,微博的成本相对较小。博主只需动动手指,发上短短数字的信息,即可起到与传统举报方式相当的效用,何乐而不为?而且举报人通过微博曝光,基于网络的虚拟性,他不必担心遭到被举报者的报复陷害。其次,微博的传播速度较快。它突破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壁垒,其快捷的评论和转发功能,使得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率远高于传统媒体。再次,微博受公共关注的可能性较大。微博即时广播、随时转发评论的特质,使得某一言论、事件极易形成核聚变式的扩散,影响剧烈。

  但同时不应忽视的是,微博的字数限制,使得微博碎片化,信息量过大。对于不愿意花时间追究一个消息,或者一个人的观点的前前后后的人来说,容易吸收错误的信息。又因其传播速度之快,容易出现以讹传讹、绑架舆论的状况,形成赤裸裸的网络暴力!

  现阶段,微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类似于媒体监督的作用,对于某些案件纠纷的解决有着至关重要的效用。本文提到的诸多事件中,微博就发挥了其“见微知著、以小博大”的作用。然而,微博决不是“无法无天”的场所,它也要接受法律的规制与保护。

  具体来说,对于微博上的“舆情”,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应慎重,切不可抛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理念。网民、博友也应注意自己的网络行为,切忌成为网络暴力、民粹的帮凶。申言之,无论是国家管理机关还是普通民众,既不可把微博当做社会监督、维护权益的“救命稻草”,亦不可视之为“洪水猛兽”,它只是法治建设的又一片沃土。惟有法治,才能有效地呵护微博的翅膀。

  阿基米德说,如果给一个支点,他就可以撬动整个地球。微博,便是当代人的这样一个舆情的支点,这样一个法治的新支点!

  (□ 刘品新 王红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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