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7, 2010

顾客消费后索取发票遭搪塞 可向税务部门举报

  亚心网讯(记者 董祝) 顾客购物消费后索取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这一点往往被市民忽视。对于索取发票的市民,一些商家也往往以各种理由搪塞。税务部门表示,商家拒开发票,消费者可举报,经查实后进行处罚。

  12月16日,库尔勒市的杨先生在一家KTV消费,活动结束后,他来到柜台结账后向其索要发票,服务员告诉他,如果坚持要发票的话就不能打折。杨先生在心里一盘算,不要发票的话可以便宜近一百元,于是他同意不要发票选择打折优惠。

  由于市民大都不能报销,因此往往在消费后懒得要发票。在一家企业上班的顾先生说,因为目前还是单身,所以一般吃饭都在外面的餐馆,他和身边的朋友很少要发票,“每次吃饭花钱也不多,不好意思要发票,加之公司也不给报销,所以干脆选择打折。”顾先生说,因为公司可以报销车费,所以他坐车都会索要车票用来报销。

  随后,记者从库尔勒市地方税务局12366指挥中心了解到,美容、娱乐、餐饮、洗浴等与地税相关的消费都可以索要发票。商家不提供发票、或是提供刮过的有奖发票都是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作为一种有效凭证,发票可以在商品出现问题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避免因商家拒开发票造成的税收流失。消费者遇到商家拒开发票,可以让商家打条并盖上公章,作为日后维权的证据,或者直接拨打12366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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