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问:我是某单位的人事经理。我公司安排休年假,但是部分员工不休,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我如何办?
民博律师事务所胡占全律师答:《北京市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带薪年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带薪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您单位凭职工的申请可以免除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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