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运骄)若不是警察告知,周梅(化名)还不知道她费尽心机从室友胡女士房间偷走的电脑,竟为她的男友所有。
虽然周梅偷的是“自家”财物,但仍被茶店子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她肠子都悔青了。
7月19日晚,家住二环路西三段的胡女士来到茶店子派出所报警,称一组台式电脑不翼而飞。
办案民警来到现场看到门窗完好无损,只有胡女士房间门锁有被撬坏的痕迹。
民警调出天网监控,显示当天中午,周梅进出多次,和一男子将电脑搬离小区。
周梅承认,她做生意周转不灵,这才瞄上了隔壁胡女士家的电脑。
当天,周梅确认胡女士不在家后,叫来电脑维修人员上门“收购”电脑,以380元的低价成交。
“你偷的其实是自家东西。”周梅被办案民警告知,除显示器和键盘是胡女士的,值钱的电脑主机其实是她男朋友借给胡女士用的。
周梅的行为不仅让男朋友“丢了面子”,愤而断绝联系,她也因入室盗窃的行为,受到了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