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4, 2010

当事人称:获刑者只是替罪羊

  史进利是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的一名大学生村官。2010年1月20日,在江西省公务员招考中,史进利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入围江西省吉安市公安局的民警职位。然而,一张由一个陌生人从江西九江邮寄来的汇款单把他推入了一个“涉嫌诈骗”的困局,甚至一度被九江市公安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史进利的网上追捕信息被撤下,涉嫌诬告陷害的姚新南和姚相兰也被抓捕归案。姚相兰案发时任吉安市吉州区公安分局习溪桥派出所办公室主任,是吉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金平的外甥女婿,而成绩第二名的则是杨的儿子。

  7月23日下午,江西“公务员考试第一名被网上追逃”案一审判决:哥哥姚新南犯“诬告陷害罪”获刑一年;弟弟姚相兰犯“诬告陷害罪”获刑一年六个月。两兄弟当场表示不服判决,将进行上诉。

  考了第一名却遭诬告陷害

  7月23日下午3时左右,九江市庐山区法院两名法官驱车至九江市看守所,面对姚新南和姚相兰两兄弟宣读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称:为了使表弟杨海跻身第一,获得该职位,身为公安民警的姚相兰找到自己的哥哥姚新南,让其帮忙共同陷害史进利。

  2010年1月24日,两被告人以姚新南名义给史进利汇款5000元。3月15日,两人捏造史进利诈骗姚新南5000元的虚假事实向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此后,被告人姚相兰得知公安机关尚未对史进利立案,而公务员考试政审在即,如果此前史进利未被公安机关采取相关措施,就无法阻止史进利通过公务员政审。

  于是,被告人姚相兰找到九江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手机号码,并告知姚新南。姚相兰用自己的手机编辑了一些短信发送到姚新南的手机上,然后让姚新南将短信转发给九江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短信主要内容为要求办案部门两天内对史进利采取措施或网上追逃,否则将向上级公安部门反映并在互联网上发帖。

  2010年3月19日,九江庐山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诈骗罪对史进利立案侦查,并将其列为网上刑事拘留在逃人员。3月31日,庐山区公安分局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被告人姚新南涉嫌诬告陷害他人,至此案发。

  庐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姚相兰和姚新南共同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诬告陷害罪。其中姚相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他人,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史进利:还没揭开真正问题

  在得知此案的判决结果后,史进利表示自己对此并不满意。他对记者说:“这次法院的判决我觉得是在应付舆论,有人想极力掩饰什么,姚相兰和姚新南只是替罪羊,幕后指使人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

  史进利说:“直接操作此事的姚相兰虽然受到应有的惩处,但这还没有揭开真正问题。姚相兰作为杨海的远门表亲,陷害我的理由和动机都不充分,他不可能冒着被法律惩处、丢掉工作的危险去做这个事情,而且他作为一个基层民警也没有能量做成这个事情。”

  在史进利看来,只有严查诬告陷害我后的受益人才能抓住这个案件的实质,“法院目前的判决只是浅尝辄止,这背后还有猫腻”。

  虽然法院的一纸判决洗清了史进利遭诬告陷害的事实,但史进利认为这并不能够弥补对他造成的创伤。“这个事情给我造成的伤害太大了,我作为一个农村出身的考生,在关键的时候受诬告陷害却无法澄清,遭遇当头一棒,被逼无奈之下到网上实名发帖求助,将我所有真实的信息全部公开,很多不知内情的人质疑我炒作,对我的精神和个人的职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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