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4, 2010

网上购买手机信息短信勒索学生家长

  曾振文

  本报记者曾振文报道 近日,宝安沙井有部分学校的学生家长收到一条内容相同的恐吓勒索信息。昨日,正当这些家长人心惶惶的时候,宝安警方传来捷报,恐吓勒索短信案的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捉拿归案。

  恐吓勒索短信案告破

  近日,宝安警方破获一宗专门向学生家长发送恐吓勒索短信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缴获用于发送短信的两部手机,一部笔记本电脑等一批作案工具。

  21日至23日,宝安区公安分局上南派出所连续接到部分学校一些学生家长报警称:陆续收到恐吓勒索短信,内容均为要求尽快汇款给对方指定账号,否则将绑架其小孩。接到报案后,宝安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深入调查。昨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佛山市南海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抓获。经审讯,邓某某为社会无业人员,其对通过网络购买部分学生家长的手机信息后、向学生家长短信勒索钱财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学生家长信息如何被贩卖?

  这是一起涉及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市民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屡见不鲜,但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却只针对学生家长。那么这么多学生家长的信息是如何走漏出去、而且还能在网上公开叫卖的呢?记者昨日到当事学校之一的黄埔小学进行了解。该校负责人莫校长称,学校一向对学生信息管理十分严格,如对学生学籍,都归档保存,有专人管理,平时有人检查借阅都要登记。而学生家长方面的信息平时主要归班主任管理,因为那是工作上的需要。他十分肯定地表示,班主任绝不会为了蝇头小利,做出师德扫地的事。他认为,学校方面不是信息泄露的唯一途径。如果这位校长所言非虚,那么这些个人信息又是通过何种途径流通出去的呢?

  法律人士认为,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适用的罪名很可能是敲诈勒索或者敲诈勒索未遂,因为在目前我国法律中,尚未有关于个人信息的专门规定。因此,有法律界人士呼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如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立法,从源头上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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