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因放牧纠纷漾濞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 4名台籍员工受伤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今日从大理州政府新闻办获悉:2010年8月14日,在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发生一起因放牧村民与公司员工发生纠纷导致故意伤害的案件,4名台湾籍人士受伤。

  因放牧发生纠纷引发伤害案

  据当地警方调查,8月14日13时许,漾濞县苍山西镇花椒园村大浪坝小组村民苏水妹(女、51岁)将自家的骡子放牧在云南天宝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附近。18时许,苏水妹去找骡子时,发现骡子被拴在云南天宝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部内,在她要牵走骡子时,公司员工称骡子吃了公司庄稼,要求赔偿200元人民币。苏水妹以无钱为由欲强行拉走骡子,公司员工与其发生争执,并将苏水妹推搡出公司外。苏水妹随即打电话将情况告知其子赵钻成、赵钻武。其后,赵钻成、赵钻武及亲戚赵兴成邀约当地村民20余人,手持木棒、石块于22时许强行闯入公司内,并将公司4名台湾籍员工打伤。

  漾濞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迅速协助公司将伤者送往州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检查,4名伤者中,肖姓台湾籍员工颅内出血、昏迷,林姓台湾籍员工伤及头部、左手肩部骨折,谢姓台湾籍员工眼睛受伤,另一名林姓台湾籍员工手、脚部位表皮擦伤。4人均为台湾省南投县人。

  10名嫌疑人被刑拘

  案件发生后,大理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专门听取了关于“8·14”事件及其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就医疗救治、案件调查等工作作了指示和要求。同时,成立了“8·14”事件协调领导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并代表大理州委、州政府到州医院看望慰问了受伤人员及家属,并对伤员救治工作向州医院领导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

  8月15日,漾濞县公安局依照法律程序,已将案件立为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进一步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赵钻成、赵钻武、赵永兴等10人已被刑事拘留。

  省台办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尽全力抢救伤员,做好伤者家属和公司员工的思想安抚工作。

  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大理州医院安排重伤员住进重症监护病房,组织骨干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并多方联系省内神经和骨科专家对伤者病情进行会诊治疗。大理州医院还成立了专家组,对下一步的治疗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目前,肖姓台湾籍员工已完成两次手术治疗,病情稳定;林姓台湾籍员工生命体征正常,经过留院观察后已经出院;谢姓台湾籍员工在进行清创处理后,也已办理了出院手续。

  8月18日,肖姓台湾籍员工家属及其代理人要求将伤者用台湾医疗专机护送回台湾治疗。虽然大理州医院认为伤者病情危重,不能搬动,但在伤者家属及其代理人的再三要求和签署申明的情况下,大理州医院同意其转院要求。

  18 日19时40分,肖姓伤员在家属及其代理人护送下,乘坐大理州医院救护车离开大理赴昆明机场回台。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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