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18, 2010

福建就保护台胞投资权益立法征求台湾法学界意见

      新华社福州8月19日电(记者 许雪毅)18日晚,台商投资大陆密集区福建就修订《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两岸法学专家尤其是台湾法学界人士的意见,希望修订后的法规更好体现台胞意愿,促进两岸关系良好发展。

      据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游劝荣介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颁布已有16年,对促进台胞投资和维护台胞投资权益起到积极作用。为适应当前两岸关系和海西建设的新形势,经过广泛深入调研,目前已拟出了修订征求意见稿,希望借力台湾法学人士,为在闽台商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游劝荣说:“我们立法是为了吸引台湾同胞来投资,到底什么样的方式、规定和制度才能吸引他们,台湾同胞尤其是台湾的法学界人士最清楚,听听他们的意见,比较有针对性。”

      作为2010年海峡法学论坛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题研讨会受到台湾法学人士的关注,他们就法规修订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基本原则、具体制度设计和立法技术等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了台湾同胞投资大陆的诸多焦点问题。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台湾华冈法学基金会荣誉董事长焦仁和说,保护台湾投资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合法经营权,加强台湾同胞投资的服务工作,简化审批手续,以及对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当的处理等等,征求意见稿所涉及的这些都是台湾同胞投资大陆关切度比较高的问题,值得肯定,而相关内容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比如,涉及台湾投资者的人身权部分,有关处理机关、处理时间、知会台办或者家属的方式等等,都应该具体化。

      征求意见稿对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征收问题做了一些规定,针对很多台湾投资者所关注的这个话题,台湾大然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蔡文彬建议进一步规范处理程序和时间限制等。

      游劝荣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福建省人大将认真对待台湾法学界人士所提出的各种意见,并加以消化、甄别和吸纳。下一阶段,福建省人大还将到岛内征求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让修订后的法规更好体现台胞意愿,促进两岸关系良好发展。

      2010年海峡法学论坛18日至19日在福州举行。来自两岸及香港、澳门的300多位法学界专家和实务界人士聚首榕城,围绕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促进就业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法律问题等进行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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