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September 15, 2010

最高人民法院:加班费举证用人单位要担责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包括劳动者主 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却不提供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则 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十一”加班应支付300%加班费

  中秋、国庆两个长假临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法 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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