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欠农民工的工资不能拖过春节

  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昨日,在全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上,省人社厅厅长鬲向前要求,各市人社部门要努力做到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在2011年春节前基本办结。

  据了解,今年我省采取了多种举措保障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涉及劳动报酬问题的争议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7%,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38.4%。为确保农民工按时领取工资,我省近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和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逐户进行检查。在专项检查期间,将对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加强专人值班,畅通农民工投诉渠道。对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要及时受理、裁决,力争在春节前办结。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拖欠工资案件,要按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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