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8, 2010

“红河奔牛”原董事长韩志昆一审获刑20年

  据新华社昆明12月17日电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韩志昆案作出一审宣判:韩志昆贪污、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260余万元的非法所得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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