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25, 2010

未按时缴纳租金春熙路7家商铺被清空

  

未按时缴纳租金春熙路7家商铺被清空
商铺被封,货物被搬空,商家无奈

  “快过来,你铺子里的货物不见了!”昨日早上10点,寇女士正在楼下等公交车,准备去自己的小商铺时,手机突然响起,里面传来朋友一阵急促的吼声。

  一夜之间,在成都市春熙路联升巷某商场里,连同寇女士的商铺在内,共有7家商铺的门锁被撬,铺面里的货物及现金也全部“消失”,只剩下空无一物的柜子和满地的垃圾。

  据这些商铺的老板说,“消失”的货物价值几十万元。

  货物不见了门口贴了封条

  打的赶到商铺的寇女士发现,自己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不翼而飞了,只剩下一个空柜子、两个凳子及满地的垃圾。柜子也被撬开,里面的现金也不在了。

  在商铺进门处,斜贴着一个封条。封条上盖有某公司的章,而该公司正是这个商场的实际管理方。

  寇女士说,今年2月租下一门面卖玩具,但生意不是很好,每月还要交3000多元租金,很快便处于亏损状况,为此还向管理方提出过申请,希望能延长几天。

  商家们随后发现,在这个约有100家商铺的商场里,像寇女士这样被封的商铺共有7家,每家商铺的货物都被搬走了,封条上都盖着这个商场的管理公司的章。

  管理方解释未按时缴纳租金

  商场管理办公室的李先生说,这7家商铺没有按照合同,按时给他们缴纳租金。

  在清空商铺的前几天,他们还给商铺发过通知,但没有回应。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前晚,他们将这7家商铺的货物全部清空,并在门口贴上封条,运走的货物都由他们保管着。

  李先生说,按照合同,在租期到期前45天,商铺便要缴纳租金。寇女士所租的铺面是8月18日到期,7月4日就应缴纳租金,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10日。

  而被封的这7家商铺的经营者,已超过合同规定日期20多天,还未缴租金,也没有提出相关申请。

  多家商铺亏损要求商场方赔偿

  “要求商场退还押金、入

  场费,并赔偿损失。”当商铺老板杨女士说这句话时,周围许多商家表示赞同。

  由于商家情绪较为激动,在场的警察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一边等这些商家情绪缓和后,到春熙路派出所做笔录。

  想免4个月租金管理方不答应

  该商场管理方李先生说,由于商铺方违约在前,押金他们不会退还,而入场费一方面用于了商场主体初建,另一方面则用于了他们的合作者当初招商时,所承担的风险保证金。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与商铺代表商谈过几次了,公司愿意免去部分商铺15天的租金,并同意由以前半年缴一次租金,改为3个月缴一次,可商铺方却要求免4个月的租金,从公司的利益出发,他们不可能答应。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敏成摄影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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