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武汉市认真调查执勤民警在湖北省委大院门口殴打一妇女事件,在处理当事责任民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6月23日9时10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士陈玉莲在省委南门无证越过警戒线时,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在拉扯中行为粗暴,殴打致陈玉莲受伤,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责成市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班,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武汉市公安局党委7月29日研究决定,武昌区公安分局对少数民警违纪、打人问题的处置失当,造成不良后果,区公安分局政委陈建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免去其分局政委职务;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负有一定领导责任,责成其做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此前,武汉市公安局对三位当事民警进行了处罚:肖邦明记大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郑志强、蒲全鸿两人记过处分。武汉市公安局还将此事通报全市民警。
为了吸取深刻教训,武汉市委政法委已于7月25日召开市县两级政法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警风警纪整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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