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21日电(记者刘文国)贵州省盘县一煤矿8月9日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故意瞒报真相,连夜将遇难者遗体转移异地火化,并向家属赔偿现金“私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这一瞒报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从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8月9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盘县淤泥乡昌兴煤矿整合新建系统的一瓦斯抽放巷在打瓦斯排放孔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当班3名防突工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下井查看并实施救援,于8月10日23时左右将3名遇难者遗体抬至地面,随即连夜将遗体送到云南省曲靖市殡仪馆火化。该矿未向任何单位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在善后处理时,矿方向每位死者家属各赔偿现金80万元。
8月11日,盘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电话通知淤泥乡进行核实。当天17时50分左右,淤泥乡安监站站长与煤管站副站长等到该矿进行核实,未下井查看,只询问了矿长和投资人等,矿方坚决否认发生事故。8月12日上午,淤泥乡安监站站长等4人再到该矿进行核实,仍未下井查看,只作了询问笔录,核实结果为“未发生事故”。
8月16日,昌兴煤矿法定代表人周新建向淤泥乡安监站、煤管站报告了该起事故。当日19时,盘县安监局分别向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水城分局、六盘水市安监局等单位报告了该起事故。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指出,盘县淤泥乡昌兴煤矿矿难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责任事故。更为恶劣的是,事故发生后,矿方置国家法纪于不顾,欲瞒天过海,花钱“摆平”。同时,这起瞒报事件也暴露出有些地方的一线监管人员工作不实,作风不细,监管指令跟踪落实不到位。
据介绍,8月3日贵州仁怀市明阳煤矿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8月5日,盘县政府办公室收到省政府办公厅下发3份紧急明电,当天便转发到各乡镇和各部门。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并未按文件要求立即行动,未严格按照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停下来整改安全隐患。8月16日,贵州省督查组到达六盘水市并要求听取各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盘县县政府才于8月17日召开全县煤矿业主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严重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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