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 2010

刘鹏:运动员培养不能为“塔尖”牺牲“塔基”

      新华社青岛8月3日电(记者赵仁伟)“决不能只为培养10%左右的优秀运动员,就牺牲掉90%孩子的文化教育。更重要的是,90%的‘塔基’和‘塔身’萎缩了、坍塌了,何来‘塔尖’,10%的优秀运动员也就不复存在了。”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3日在青岛作出上述表示。

      在3日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座谈会上,刘鹏高度强调做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他说,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有助于运动员对科学训练理论、技术、战术的理解,促进训练水平的提高;有助于解除运动员就学就业和医疗等后顾之忧,使运动员安心从事竞技体育的训练工作;还有利于运动员人才资源的深层次开发,帮助运动员退役后提高职业转换能力,更好地将体育技能转换为服务社会的本领。

      刘鹏说,运动员的培养过程,是层层淘汰、层层选优的过程,这是一个“金字塔”的培养结构,是由运动员成才规律所决定的。只有“塔基”和“塔身”又粗又壮,才可能支撑住、涌现出“塔尖”的世界冠军。如果“塔基”和“塔身”弱不禁风,“塔尖”必然坍塌,中国竞技体育的成绩就会一落千丈。而目前,相当多的体校招生困难,出现萎缩,有的体校甚至报名数低于计划招生数。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薄弱,是一个根本原因。

      “应该说,处于‘塔尖’的顶尖运动员享受免试上大学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后顾之忧相对较少,而处于‘塔基’和‘塔身’的大量的青少年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条件就很差很薄弱了。进体校风险太高,家长当然不愿送孩子进体校了。”他说。

      刘鹏提出,各地要积极学习研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指导意见》,尽早制定配套措施,加快跟进和落实。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切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在运动员文化教育方面,应针对学训矛盾突出这一问题采取切实措施、下足功夫;在运动员保障方面,各地应在继续完善物质激励、福利保障等基础性保障政策并抓好政策落实的同时,高度重视运动员人才资源的深层次开发,逐步加强运动员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工作,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水平和社会竞争能力。 

  刘鹏:办好体校需要“体教结合”

      新华社青岛8月3日电(记者赵仁伟)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3日在青岛表示,各地体育部门和体校要打破画地为牢、自我封闭的旧观念,体校要与教育部门合作,吸纳优质文化课师资,以切实解决运动员培养中训练与文化教育的矛盾。

      在3日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座谈会上,刘鹏说,体校从本质上说是职业技术学校,应当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但目前,相当多的体校的经费投入低于其他普通学校的经费投入,软硬件条件都比其他普通学校差。按《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办体校要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这从政策上体制上改变了相当多的体校是体育部门自身拨款的困难局面。

      刘鹏要求各地务必加紧这项政策的落实。他说:“各地体校如果错过了这个时机、未纳入当地的教育规划和财政拨款,就不能享受这个重大的国家政策,将会极大制约体校未来的发展。”

      按《指导意见》要求,教育部门向公办体校选派优秀文化课教师,体校要积极吸纳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刘鹏表示,这一政策是改变体校文化课师资薄弱的重大契机。必须看到,体校的强项是体育训练,弱项是文化教育。实践证明,体校自办文化课教育是很难办好的。各级体育部门、各级体校一定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实现体育部门的优质体育教练和教育部门的优质文化课师资相结合,使体校既继续培养优秀运动员、又切实加强文化教育。

      刘鹏提出,要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内容纳入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必修课程。高中和中专阶段的体校,要探索对学生的适时分流,对已不可能进入专业运动队的学生重点进行文化课教育和职业培训,以利于考上大学和就业。同时,小学阶段的业余体校和初中阶段的体校,属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应纳入当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计划并给予同等的财政拨款。教育和体育部门要编写适合运动员文化教育特点的教材。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