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建成7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工作室,1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10个省级中医药实验室,力争在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成果上取得突破
2011年,完成13所州(市)级以上中医(含民族医)医院的改扩建及设备配置任务,争取完成69所县级中医院的改扩建及设备配置任务
2015年,在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门诊和中药柜
2020年,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和临床研究基地、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天然药物研究生产基地,实现中医药强省的目标
近日,省政府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规划了未来5至10年云南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蓝图。按照规划,3至5年内,我省将基本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成合理的人才队伍结构和较为先进的中医药科技创新技术平台;到2020年,我省将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和继承创新能力,建设成为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中医药疾病防治中心和临床研究基地、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天然药物研究生产基地,实现中医药强省的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到2011年,完成13所州(市)级以上中医(含民族医)医院的改扩建及设备配置任务,争取完成69所县级中医院的改扩建及设备配置任务。到2015年,在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和中药房,60%以上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门诊和中药柜。到2015年,建成省级中医名院5所、中医名科20个,新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85个,培育3至5个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科专病基地,培养50位名中医;建成中医药特色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0个;建成一批中医工作示范单位和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和先进乡镇。鼓励支持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大力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2010年,建成7个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工作室,1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10个省级中医药实验室,完成对艾滋病等5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力争在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成果上取得突破。在全省选拔培养10名优秀中青年领军人才和200名重点专科专病技术骨干;为基层免费定向培养300名本专科中医药人才;完成对1000名社区中医药全科医师培训,培养15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完成对1万名乡村医生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实现“十、百、千、万”中医药人才建设工程。
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发展,加快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加强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民族药标准制定工程,支持民族药新产品研发,建设一批现代中药产业基地、物流中心,带动全省相关产业发展;繁荣中医药文化、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到2012年,建成一个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
除加大经费投入之外,要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服务的保障政策;将常用中药品种适当调整,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将全部单味或复方中药饮片及药材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降低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服务的自付比例;住院病人采取中医特色疗法、中医综合类项目进行治疗的,费用直接进入统筹共付结算;对参保患者在定点综合医院及定点中医医院住院费用中的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等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比例不作限制。
记者 刘熙(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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