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发展改革委:“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被要求废止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 江国成)记者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中“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等不合法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部门的干预下被废止。

      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于1日在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网站上发布了修改后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

      这三家协会发表公告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要求,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和中国新华书店协会对2010年1月8日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改。

      记者对照修改前后的上述行业规定,原来争议较大的“促销”一章已经全部删除。“新书一年内不得打折”和仅仅在机关团体采用竞标方式采购、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等四类“特殊情况”的背景下,经销商可以优惠促销,“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85折)等固定价格的相关规定也被取消。

      此外,在第一条中的法律依据中,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原第十一条中供货商“不应以低于总发行企业、批发企业的供货折扣,向零售企业、网上书店、非经营性团体和个人批发图书”等固定价格的条款也已经删除。

      1月8日发布的《图书公平交易规则》发布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一些律师曾就这部行业规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举报,建议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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