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广州日报》报道 厚街派出所打黑有“指标”
近日,东莞厚街公安分局召开打黑除恶工作动员会,把今年定为厚街打黑除恶年。要求每个派出所年内要打掉1至2个涉黑恶势力团伙,每月要上报1至2条涉黑恶犯罪线索。为确保执法效果,还签订了责任状,并强调,对于发现黑恶势力不报不打者将追究责任,“该撤职的要撤职!”
点评:将工作任务指标化,是公安部门表达打黑决心、强化执法效力的体现。因此,其行为本身是无可厚非的。然而,在指标考核偏于形式化的今天,因执行惯性可能引发的消极影响显然是值得注意和提醒的。这也是为何打黑工作与指标考核挂钩后,引发公众普遍担忧的一个重要原因。
客观来说,数字化的指标考核有其必要性和科学性,但必须明确考核的真正目标,并将其作为形式化指标考核的关键。以打黑除恶工作来说,其真正目标是公众安全感的提升,而不仅仅是完成显化的打黑数量任务。因此,在指标化考核的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居民的实际感受,如此才能检测出打黑除恶的真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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