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司机若抽烟,乘客可拒付车费

  □晚报记者 冯兰蔺 实习生 赵晶 报道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一年以来,本市各类法定禁烟场所内吸烟发生率有明显下降,但KTV娱乐场所、网吧、出租车、餐饮场所等仍属吸烟重灾区。日前,市政协举行 “加大控烟力度”提案归并办理座谈会,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公布了最新的上海控烟白皮书。有市政协委员建议:出租车内,司机若抽烟,乘客可拒付车费并投诉。

  售烟处将设警示标识

  “现在的香烟包装太好看,建议换成警示图片。”座谈会一开始,市政协委员、胡光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光,就对目前香烟的“喜气”包装很有微词。 “相比色彩缤纷、画面精美的烟盒,‘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实在微不足道。 ”

  他说,不少国家为加强禁烟,在烟盒外包装上印制警示图片,给人以直观、令人厌恶,甚至略带恐怖的心理威慑力,使吸烟者减少吸烟量甚至戒烟。“除在烟盒包装上应印刷警示图片外,在售烟处也应竖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建议相关部门应对该标识的颜色、宽度、高度、竖立位置设立统一规定,以确保其处于足够醒目位置,达到烟民在买烟前能先看到警示标识的效果。”

  针对胡光的建议,市烟草专卖局给予积极回应,可考虑在本市部分售烟处探索竖立明显的警示标示。至于更换烟盒包装,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本市尚不具备相关职权,需由国家各部委协调控制。

  影视剧限定吸烟场景次数

  “我曾看过的某部电视剧,有一集吸烟场景竟然出现了32次。 ”市政协委员曹正文提出,目前电视电影镜头中的吸烟场景次数太多,市文广局对此应有严格控制。除限制影视剧作品的吸烟镜头外,他还在今年提交上海“两会”的提案中建议,沪上应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传媒则应加大控烟的公益广告的播出刊登。

  市工商局表示,我国曾有相关规定,禁止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刊登烟草类广告,但并非所有公共场所都禁止刊登上述广告。“若国家在法律层面有变动,禁止所有公共区域刊登广告,工商局将全力配合、严格执行。 ”

  出租车控烟形势严峻

  今年上海“两会“期间,农工党上海市委和李蓉蓉委员等曾提交提案,建议治理出租车吸烟情况。市建交委表示,考虑到各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出租车流动性等特点,出租车行业控烟监控目前尚存在很大困难。

  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光耀给出意见,不妨借鉴北京经验:“当地规定,若司机在出租车上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并投诉。出租车公司对此,则有严格的惩罚制度——最严厉是遭到开除。相对的,若乘客在车上吸烟,司机也会受责罚。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很多司机宁愿请乘客下车,不做生意。 ”

  市建交委表示,可以考虑效仿其他地区的做法,加大监控力度、惩罚力度,并将在近期开展本市出租车控烟情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