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线访谈介绍多项便民措施
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昨天上午10时,市公安局“出入有境,服务无境”在线访谈活动在东莞警察网和“平安东莞”新浪微博上与网友见面。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副科长杨秀虹解答了网友关于出入境管理的问题,介绍了各种便民措施。
共有600多名网友登录东莞警察网“在线访谈”栏目浏览,共有留言35条。警方解答网友提问10条,“平安东莞”微博在同步直播中,共发布博文115篇,被网民转发57次,获得评论66条,警方回答网民提问20多条。
个人赴港游,短信办签注
市公安局已推出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短信申请,已经持有港澳通行证的东莞居民,通过编写短信“BZ+需签注的通行证号码”(如BZW 12345678)发送到10626699,即可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杨秀虹还提到去年推出的“港澳e点通”自助受理机,市民可以使用自助机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港澳e点通”在市公安局及莞城、石龙、高埗、厚街、虎门分局的办证厅试行,下一步将向全市推广。
东莞居民还可以登录广东省公安 厅 政 务 服 务 网(http://www.gdcrj.com)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商务签注与企业规模有关
东莞企业众多,与港澳经济联系密切,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的申请不少。
杨秀虹说,企业申请的赴港澳商务签注获批对象、在港澳逗留时长及次数,与企业的年纳税额度、创汇额度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额度多少有关。
例如,年纳税额为5万-20万人民币、创汇30万-12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万-200万人民币的企业,公安部门可为营业执照持有人签发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年纳税额为50万人民币、创汇300万美元或减免税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公安部门可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发1年多次商务签注,为主要业务人员签发3个月或1年多次商务签注。
申请商务签注的非东莞市常住户口人员,必须是在东莞连续暂住并工作半年以上、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处理商务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且这部分人员每次提交申请均须面见,不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台胞证本月起可快递
杨秀虹还介绍了申请往来台湾地区的办理程序。
东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往来台湾省分3种情况:因私赴台,指因私事前往台湾定居、居留、探亲、访友、旅游。赴台湾探亲、定居要提交被探望亲属的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湾团队旅游则需提交具备组团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发票,以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团名单表。
因商务赴台,需提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经济局“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
应邀赴台,需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或经省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申请人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还需要提交工作证明。
公安部门还与邮政快递部门加深合作,从3月1日起推出“台胞证”EMS快递服务,申请人不需再来公安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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