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1, 2010

执法部门强拆肇事楼房超标部分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马培贵)7月19日,龙岗区南湾街道一在建楼房发生砖块坠楼事故,砸死楼下一名两岁男童,本报昨日对此进行报道。记者昨天从南湾街道了解到,执法部门将对该栋建筑超标部分进行拆除。

  据南湾街道办查明,7月19日事发工地丹竹头社区塘尾南区29号系丹竹头社区原村民住宅,业主为凌金兰,该建筑已在2009年8月18日通过了“一户一栋”审批手续。该建筑于今年3月上旬开始施工建设。5月14日,南湾街道执法队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建筑已超高建至10层,执法人员向业主发出《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当日将其第10层钢筋割断,强制要求业主封顶停工;6月17日,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复查,发现该建筑仍在施工,执法人员再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第12层柱拆除。

  此次事件发生以后,南湾街道执法队立即赶赴现场研究拆除方案。昨日,执法队组织力量对该建筑进行强拆行动,出动40余人,3台执法车辆,冒雨对该建筑超建部分进行拆除。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已拆除该建筑12层以上建筑。考虑台风天气和安全因素,拆除行动将按步骤有序进行。

  南湾街道执法队表示,今后,对违建行为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违法抢建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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