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仅以“欠妥”撤销两审判决遭质疑,“当事人情绪激动”被人恶意炒作
核心提示:2010年4月至6月,网络爆发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开发商河南鹰城集团为收回房产,和平顶山人程民申、李春玲夫妇打了近7年官司。网上一张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立案审批表》扫描图片,请示栏内“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访”内容被重点圈画,成为“激动门”事件发作的源泉。事发后,程民申夫妇得到大多数媒体和网民的同情与声援,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和河南鹰城集团则被迅速推上了网络负面舆论的风口浪尖。
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记者是有所了解的,这件事给人最初的印象就是:一对普通夫妇苦攒半辈子钱买套住房,结果房产被开发商和法院无理收回,夫妻二人无家可归。
就在“激动门”事件即将淡出人们视线的时候,网络近日揭露程民申对媒体和网友隐瞒自己曾是鹰城集团董事长助理的身份,涉案房产是他利用职权侵占的公司11间临街商铺。其中一段3分多钟的视频上先后出现鹰城集团任职文件、公安机关情况说明、证言和程民申接受采访的录相录音。
“激动门”事件背后还隐藏着多少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记者对此展开深入调查,一些令人吃惊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董事长助理造假卖房 十一间商铺无偿送老婆
经调查发现,案件当事人有三方:鹰城集团、平顶山市房管局、李春玲,鹰城集团认为平顶山市房管局为李春玲颁发房产证违法,要求法院撤销。李春玲丈夫程民申是其诉讼代理人。
记者在鹰城集团看到几份文件,程民申是该集团的董事长助理。在鹰城集团的职务序列里,董事长助理属于副总级的高级管理人员,程民申在公司分管房产销售等重要事务。
记者看到,涉案房产不是普通住宅,而是位于平顶山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区之一,大众路中段的11间临街商铺,总面积达601平方米。2003年前后房价1万元左右/平方米,总价600多万元。若按当前平顶山商铺均价3万元/平方米,这些房产价值已近2000万元。
鹰城集团办公室一名员工说,程民申是董事长多年好友,2000年左右进入公司,开始主要负责商场经营,2002年初董事长到外地疗养,公司基本交由程民申打理。董事长助理的任职文件是2003年初补发的。
这名员工还说,2002年6月份,趁董事长养病由其暂时负责公司工作之机,程民申安排财务人员为其妻李春玲开出这11间商铺的购房合同和收据。本来就没出一分钱,还把房价定到最低:7000—7500元/平方米。2003年底,平顶山市房管局在没有依法做评估调查且李春玲未交契税的情况下,就顺利地给李春玲颁发了房产证。
在办理房产证期间,程民申还指示工作人员和李春玲另签一份假购房合同:将本来已低于市场价的房价再减半,房产总价款从4325764元减为1920460元,目的是在办房产证时少交纳契税(但仍没有向鹰城集团交分文房款)。据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认定,如此一改,其少缴纳契税额为54924.16元。
做成这笔“大买卖”后,程民申夫妇将这些临街商铺全部出租,每月仅租金收入就近10万元。
记者按照网上“程先生”的联系方式拨通了电话,当说到他是否曾是董事长助理身份时,对方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这身份和买房是两回事”,就挂断了电话。
谈及程民申“主政”期间的作为,鹰城公司的老员工们纷纷摇头:那11间临街商铺在公司2号楼一层,原本是不出售的固定资产,用于收取租金维持公司日常开销。程民申一下子把它弄成自家的了,公司大半年没发下工资,员工苦不堪言。
2004年,发了不义之财的程民申不辞而别离开鹰城集团。
夫妻利用奥运闹访 法院无奈进行改判
谈及“激动门”事件,鹰城集团职工仍然个个情绪激动。一位职工的话最具代表性:怎么没有人问问“激动门”是怎么引发的呢?“激动门”前面,还有一道“欠妥门”啊!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引发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的起因也逐渐清晰。
鹰城集团发现程民申将公司房产转移至其妻名下后,多次与其商议归还房产,均遭到拒绝。鉴于他的特殊身份,公司没有将他以职务侵占罪扭送公安机关,而是于2005年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一审法院判决鹰城集团胜诉后,程民申夫妇不服上诉,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判决维持原判。
据知情人士透露,终审判决下达后,程民申夫妇多次找到主审法官和院领导哭闹,要求再审改判,“否则就跳楼!”。此期间,法院哪个工作人员敢说出一句不利于他们的话,就立刻遭到谩骂。他们还多次用相同的方法,到河南省委、省人大、省信访局、省高级法院“反映问题”。
该知情人说,2007年,程民申夫妇进京申诉,扬言要到十七大会场告状。鉴于信访压力,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决定重审此案,尽量把案件拖到会后。期间,二人故伎重演,不断闹着要法院开庭下判决。十七大结束后,程夫妻又称若判其败诉,将举着横幅参加奥运会,让外国人看看平顶山法院有多“黑”。
2008年1月,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欠妥”为由,撤销前两审判决。
此判决遭到法律专家的质疑。法律专家们认为:在明确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仅以“处理结果欠妥”这个含混、牵强且并非法律术语的理由来否定两审判决,即不符合法律关于再审改判的法律规定,也无法自圆其说,这个判决自身就很“欠妥”。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平顶山法律界人士说:这个判决绝对是被闹访给逼出来的!近年政法部门推行信访责任追究制,重要时期若连续发生进京上访,承办人和主要领导是要受处分的。从判决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法院有多无奈。
据了解,程民申在一审、二审及再审诉讼期间,先后更换6名律师。一位代理过此案的律师说,由于程民申事前隐瞒重要情况,律师往往在庭审中才弄明白程民申的身份及是否支付房款等诸多疑点,结果被对方代理人驳得哑口无言,庭审结束就和程民申解除了代理关系。这名律师还说,程民申只所以拼命要打胜这场官司,舍不得这价值不菲的11间商铺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官司若败诉,他职务侵占行为就会被认定,警方会很快抓他,2000万可不是个小数目。
公司不服判决怒讨说法 “情绪激动”成为恶炒把柄
生效的两审判决书就这么被法院轻描淡写地以“欠妥”为由给改判了,消息传到鹰城集团,公司数百名职工一片大哗。许多职工自发到法院质问:如果谁上访谁有理的话,我们也要上访!
被逼无奈,公司决定向公安机关控告程民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巨额资产的犯罪行为。平顶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传讯程民申夫妇,经询问,二人先说买房是交现金,后又说是“抹账”,但又提供不了抹账手续。这和法院三个判决书中情况的认定基本一致。
群情激愤的鹰城集团职工先后到市、省和最高人民法院申诉。鹰城集团一位中层干部说:“我们怎么能不激动?那11间门面房和集团总部就一墙之隔,坐办公室里就能看到。我们的官司没输在证据上,输在没有到处去闹上,太窝囊!”
2009年春节期间,一名法院领导向鹰城集团多名职工表示:慎重考虑职工们的意见,尽快研究再审。
然而,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那份有“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访”请示内容的《再审案件立案审批表》,被程民申非法拿到并反映给湖南《潇湘晨报》,该报以“激动”为由头做了报道。同时该报还链接《民事诉讼法》有关再审规定,做为法院再审立案违法的法律依据。但该报却忽略了此案是行政诉讼,不适用《民事诉讼法》。
据一名资深法律人士解释,《再审案件立案审批表》只是法院程序性表格式文书,不反映案件实体内容。审批表所附的《再审案件审查报告》才详细地反映案情、证据及建议再审理由。那句“当事人情绪激动,声称进京上访”的请示内容,一看就是承办人向领导说明此案的紧迫性,希望尽快研究决定是否再审。若说这是再审理由,那太不懂法律程序了。
这位人士还说,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行政诉讼再审次数的限制规定,法院决定再审并未违法。媒体用《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来认定行政案件再审是否违法,适用法律不当,犯了低级错误。
但报纸上这篇报道刊登后,仍然在社会掀起轩然大波,各大网站纷纷刊登转载,一些知名网评人士也做了精彩评论,程民申也在网上广泛发帖,诉说自己被法院开发商迫害的不幸遭遇。平顶山法院“激动门”事件一时间被炒得热火朝天。
鹰城集团找到这家报社交涉,该报得知程民申的身份和案情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文章已被广泛转载,造成的社会影响已无法挽回。
至此,程民申通过瞒、闹、炒等手段,逼得法院一再让步,骗得媒体推波助澜,惹得网民骂声一片,使这个普通行政案件一时间成为全国轰动的网络门事件。
住好房开好车何来无家可归 偷逃税被逮捕取保有名无实
网上有一张程民申被打伤流血、躺在病床的照片,并说明此照片是鹰城集团董事长的大哥张琛义找来打手,将程民申从房屋里赶出并对其殴打的证明。
据悉,张琛义今年56岁,是鹰城集团董事长张顺义的大哥,公司普通职工,协助处理公司对外联络等事务。
谈及网上说其“雇凶打人”一事,张琛义立刻满脸通红,语无伦次。他说,那是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房产证后,程民申带着二、三十人去收租金,承租人不愿将租金交给他,程民申就在承租人开的饭店坐了四五桌人吃饭,吃过饭抬腿就走。后来双方发生厮打。当地派出所赶到制止,各有损伤的双方当时都拍照“留念”证明自己被打。网传“激动门”事件后,这张照片派上了“大用场”:成为程民申证明张琛义雇佣打手行凶、迫害买房人的证据。
这位在公司被尊称为“老大”的张琛义,文化程度不高,不会上网,在他人的帮助下看到网上说自己是黑社会“老大”,他不知该找谁辩解,一夜急白了头发,很快住进医院。
据悉,因“激动门”事件,鹰城集团遭到重大的名誉和经济损失,许多合作企业纷纷打电话询问情况,一些不明真相的外地企业撤销了合作意向,政府部门也多次要求集团负责人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平顶山市中级法院也蒙受了不白之冤,有工作人员因此事受到了纪律处分。
目前鹰城集团仍在坚持申诉。程民申也多方联系媒体诉说自己被迫流落他乡的“悲惨遭遇”,继续欺骗舆论,争取同情和支持。
在网上流传的视频中,程民申在录相中仍避而不谈自己与鹰城集团的真实关系,只说和老板认识,关系一般。录音里,他说自己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宝龙城市广场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搜房网显示这里房产均价达2万元/平方米),还说自己有辆17万买的丰田华冠轿车。
据知情人士说,程民申离开鹰城集团后,夫妇二人在郑州市开了一家贸易公司。2008年,税务机关查帐发现其公司有涉嫌偷逃税行为,此外程民申夫妇在平顶山时期的纳税情况与实际收入也不符,将此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查办。当年11月,程民申、李春玲被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异地收押于济源市看守所。2009年4月,程民申夫妇被取保候审放出。
据律师介绍,取保候审是司法机关责令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法律措施。《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法律限定的区域。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则有可能构成适用逮捕的条件重新收押。
程民申夫妻近年在平顶山市、郑州、北京等多地上访告状,炮制出的网络事件让他几乎成为网络名人,他们如此活动,已明显违反取保候审有关规定。
后续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鹰城集团提起的申诉。
据悉,程民申夫妇得知后,又多次到河南省高级法院“反映情况”,公然宣称:“只要改判就是要我们俩口子的命。”
对这场官司的前景,鹰城集团许多员工表现不一。一些人很有信心,认为省高院级别高,肯定会秉公处理;多数职工则担心法院会再次屈服于程民申夫妇的闹访。
一位老员工的话有一定代表性:“赢了官司又能怎样?头两次不都赢了。程民申到处闹访哪次情绪不激动?他激动法院就改判,我们激动就成了网络事件。太不公平!”
对下一步的诉讼,职工们不知道是应该被动等待,还是和程民申夫妇一样去“闹”?
他们也不知道,即便再审胜诉了,可是被恶意玷污的企业名誉损失,又该如何挽回?
(来源:北京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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