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时报 首席记者 朱勋航 实习记者 李妍 “我妹妹被绑架了!”近日,蒋先生和他妹妹所在的施工队,因拖欠一家水泥销售店4万余元水泥款,债主靳老板为追回欠款,索性将他的妹妹带回家,好生伺候着。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表示,靳老板为讨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虽情有可原,也没过多为难蒋女士,但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就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8月27日,蒋先生的妹妹受施工队曾老板委托,返回峨山甸中镇与工程项目部清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计算已完成的工程量等。他和另外一名工程技术员陪同。“当天,因一些细节未达成一致,没算完。”次日下午6点左右,他们再次到工程部项目。两个多小时后,甸中镇一家销售水泥的靳老板带着10余人到项目部找到他们讨要拖欠的4万余元水泥款。因他们无法归还欠款,对方将他的妹妹带走。“我当时没和妹妹在一起。她被带走后,我也不敢去找,怕他们也把我扣在那里。”
蒋先生说,妹妹被带走后,他也不敢在当地继续逗留,连夜回到晋宁县。28日,她还和妹妹通了几次电话。“他们不让我妹妹走。”30日上午8点左右,他先后拨打了玉溪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被转到峨山县公安局,随后被转到甸中派出所。“派出所说,这是经济纠纷,他们管不了。”目前,他也拿不出钱去“赎人”。
昨天下午5点,在甸中镇一家水泥销售店,蒋先生的妹妹蒋女士正躺在水泥店靳老板家客厅的沙发上,毫发无损。看到有人造访,水泥店老板娘还热情地招呼:“小蒋,有人找你。”
说起水泥店老板不让她离开,蒋女士满腹委屈。蒋女士说,她是五六年前在福建认识在外做工程的曾老板。两人虽均已成家,但一直同居。曾老板到峨山承包工程后,她也到峨山。“负责后勤,给工人买菜做饭。”此外,自己也在该工程中投进去15万元。施工队离开峨山后,曾老板回湖南老家了。这次,她是受曾老板委托,到项目部计算工程量、清点施工机械。
“我也是受害人,他们不该找我要钱。”蒋女士说。
对于自己的处境,没有报警的蒋女士说曾老板也知道。但他们都认为,靳老板应找工程项目部要钱,而不是找他们。曾老板也不会拿出4万余元来“赎”她。
靳老板夫妇说,曾老板的施工队撤离时,曾老板连招呼都没打。他还私自借给曾老板一万元。后来,曾老板通过蒋女士还给他。至于拖欠的4万余元水泥款,所有单据上签的都是曾老板的名字。“现在曾老板走了,她来处理工程善后事宜,我们不找她,找谁?”靳老板表示,他们将蒋女士请到家后,每天管吃管住。“我们并没拘禁她。”介绍情况时,蒋女士使用“拘禁”一次,靳老板立即纠正。“我们只想通过小蒋找到曾老板要回水泥款。”靳老板一家表示,他们也是迫于无奈。蒋女士和曾老板是“一家人,怎么会与她没关系”?
甸中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只了解双方的债务关系。“债务问题我们也管不了。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民警已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对靳老板一家强留蒋女士一事,派出所并不知情。“没人到我们这里报案。如果有人来报案,我们肯定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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