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0, 2010

即日起整治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再掀高潮

  ———聚焦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

  成都商报讯(记者 严薇)即日起,省治理办将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的治理工作,并出台多条农贸市场环境治理标准,要求市场有应对发生安全事件、动物疫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和规范的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

  省工商局依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市场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治理标准》中“乡镇标准”内容,制定了《四川省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指导标准》。要求农贸市场做到清洁有秩序,环境优美。

  “道路畅通,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洁化要求经营者遵守市场的规划布局,在指定地点经营。市场设置有垃圾集中收集场所,经营户基本备有垃圾筐,并自觉清扫。鲜活水产品交易区要设置简易蓄养池、宰杀操作台、废弃物回收桶等设施。活禽交易(点杀)应实行隔离或半隔离。

  在秩序化上,市场需设有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市场安全、商品质量和卫生保洁等管理工作。实行生熟食品、鲜活商品、自产自销商品经营分离。市场开办者负责对进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条件进行审核。要求市场有应对发生安全事件、动物疫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短斤少两,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此外,市场应配置公告栏、投诉举报箱、公平秤等公共服务设施,市场场门清洁、美观,地面应硬化、干燥,易于冲洗,排水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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