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0, 2010

通江一交管站原副站长玩忽职守

  通江县铁佛镇交管站原副站长不认真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日常安全监管,致使他人长期驾驶应停航船只从事非法运输,造成一人死亡的水上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昨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通江县铁佛镇交管站原副站长何远星犯玩忽职守罪,鉴于其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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