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30, 2010

取水未全部回灌将被重罚

  本报讯(记者于海)12月30日,记者从沈阳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获悉,为加强城市规划区水源热泵取用水管理,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城市规划区水资源管理更趋向于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从即日起至2011年1月20日,沈阳将对城市规划区水源热泵取用水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其中,对取水未全部回灌的用户,将被处以2万至3万元罚款。

  水源热泵是一种高效、环保、节能型产品。沈阳市作为全国水源热泵推广试点城市,这一技术正被大力推广。为杜绝盲目审批,乱上项目,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每家水源热泵取水单位的水资源项目都进行了科学论证,以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为确保水源热泵取水达到100%回灌,目前已有94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水源热泵单位安装IC卡远程监控水表。据介绍,这种远程监控水表可以随时接收到每家用水单位远传过来的地下水位动态情况,帮助管理部门及时有效地掌握地下水位的实时变化,为监管部门提供科学有利的依据。

  除日常管理外,在这次整顿中,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办理了取水许可的用户,认真做好普查登记表的填写并做好沈阳市水源热泵分布图的填写工作;对取得了凿井资格,尚未办理取水许可的用户,责令其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对既未取得了凿井资格,又尚未办理取水许可的用户,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取水许可证外,加倍追缴其使用期间水资源费;逾期未办理,处2万至3万元罚款并强制封井。对取水未全部回灌的用户,除处2万至3万元罚款外,3至5倍加收未回灌部分水资源费。对所有用户严格执行取水计量制度,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取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限期安装和修复,逾期未改正处以5000至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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