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21分钟谁拿了这五万元?

  

21分钟谁拿了这五万元?

  发现5万元落在出租车上后,失主找到司机并报警 司机称,其间4名乘客曾上下出租车

  5万元对吴女士来说是笔不小的数目 ■本报记者 夏铭阳 摄

  晨报讯(记者 吴霜)21分钟里,吴女士落在出租车上的5万元现金不见了。

  3月18日12时6分,吴女士在沈阳市皇姑区将一个装有5万元现金的红色塑料袋落在出租车后座。12时27分,当出租车再次回到她下车的位置,后座上的钱却不翼而飞。

  律师表示,拿走这笔钱的人已涉嫌犯罪。

  光顾着搬东西 5万元落车上了

  吴女士是一家饭店的员工,她说,当日她拿着饭店的5万元去进货。中午,她和另外两名同事从沈阳南八马路附近乘坐一辆红色出租车,在皇姑区明廉路8号北方肉食城南门下车,不慎将5万元现金遗落在车上。

  “当时我坐在司机后方,钱放在一个红色塑料袋里,被我扔在了靠近车门的位置,下车时,我光顾着帮同事搬东西,把钱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吴女士说。

  随后,她按照打车票上的联系电话,联系了红色出租车所在的公司经理,找到了的哥潘师傅,并报了警。

  潘师傅表示,他清楚地记得,吴女士的打车费是21元,他只收了她20元,可车后座的钱,他没有看见。“咱做人凭良心,我车上有摄像头,调录像,报警,我都不怕。”潘师傅说,“不过,乘客的钱毕竟是在我车上丢的,我也挺着急。”

  警方:通过摄像头拍到的资料找线索

  潘师傅在得知吴女士丢钱后,放下车上的乘客,匆匆赶回吴女士下车的地方,根据潘师傅出租车上的计价器显示,当时的时间是12时27分,距离吴女士下车只有21分钟。

  在这21分钟里,潘师傅表示,曾拉了两拨乘客。将吴女士送到目的地后,两位年轻的男子上了他的出租车,两人一位坐在副驾驶位置,一位坐在后座上。在长江北街泰山路的运河桥头下的车,随后,他又拉了一位带孩子的年轻女士,也是在此期间,他接到公司经理的电话,而当时,这位年轻的妈妈还帮着潘师傅找这包钱。在这四名乘客中,有部分乘客被潘师傅车上的摄像头拍到。

  昨日,吴女士拿到了摄像头拍到的影像资料,派出所民警称,将在辖区内对照寻找这几名乘客,以获得线索。

  吴女士说,目前她和丈夫正四处借钱赔给饭店,她每月工资只有1500元,这五万元对于她家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她希望拾到钱的好心市民能够将钱还给她。如果您有线索,请与本报联系,本报热线:024-96128。

  律师说法

  如乘客拿走5万元将涉嫌盗窃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按照当事人说法,理论上乘客和司机都有可能接触到这笔钱,如果司机将钱拿走,则涉嫌侵犯遗忘物罪,如果是乘客拿走,则涉嫌盗窃。在该起事件中,司机和乘客都属于犯罪嫌疑人,只是涉嫌罪名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