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拆迁办和旧城办,这两个部门都拥有政府赋予的房屋拆迁管理、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职权。
2009年10月,咸阳市旧城办和咸阳广发房产公司签订了公路局项目拆迁改造建设合同。可在2010年11月的时候,咸阳市住建局拆迁办却又给陕西宇都实业有限公司核发了该地段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换句话说,咸阳广发房产公司和陕西宇都实业有限公司这两个企业都有权在这同一旧城改造项目进行拆迁建设。
于是,两个企业都开始在这同一旧城改造项目上进行拆迁建设。至此,“一女二嫁”的风波骤起,“一女二嫁”既让百姓们无所适从,更让开发商瞠目结舌。
本报记者就这一事件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查采访,终于弄清了这一“闹剧”的来龙去脉。
旧城办 与广发公司签订建设改造合同
采访中,咸阳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王勤照向记者介绍说,2009年10月23日,咸阳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咸阳市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夏长江签订了一份《咸阳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建设合同》。
这个项目因位置在咸阳市公路局地段,也被叫做“公路局项目”。该项目占地19亩,涉及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2.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约3亿元。
合同签订后,广发公司按合同先后给旧城办交了3笔钱。50万元履约保证金、以异地绿化建设费为名实为当地政府建设钟鼓楼广场的捐款260万元、项目包装费35万元。又在旧城办的监管下在银行专户先期存入1000万元补偿安置资金。
合同签订后,广发公司除做了资金履约外,还进行了全方位的市场调研,邀请全国各地10余家甲级建筑设计单位,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做了详细论证、修改,获得评审通过,并将拆迁安置方案上报属地的秦都区拆迁指挥部。
然而,就在广发公司这一拆迁建设项目一切都在有序进行之际,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半路又杀出了个“程咬金”,横在他们的面前。
拆迁办 为宇都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就在广发公司兴致勃勃地进行着项目的启动工作时,咸阳市公路局范围内的住户们发现,一家叫做陕西宇都实业有限公司的开发企业在这里开始进行摸底登记、放线、宣传等工作。
很快,广发公司得到消息说,宇都公司已经拿到市住建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也就是说,宇都公司已经正式开始进行该项目拆迁建设工作。
2010年12月23日,咸阳市住建局拆迁办发出了2010年第03号《公告》,公告了以宇都公司为拆迁人的该项目有关事项。
不久,宇都公司在项目地点对面的一家宾馆长包了上下两层好多房间,雇用数名工作人员,张贴文件、公告、房屋平面设计图等,接待被拆迁户。
咸阳市住建局拆迁办领导告诉记者说,他们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自己的权限职责审查宇都公司上报的手续,完全合法有效。
回应
旧城办
问题出在沟通
咸阳市旧城办主任夏长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家新的拆迁条例今年1月实施,但在这个条例出台的前两年,旧城办就在超前地做新条例上规定的大部分工作。拆迁补偿由政府进行,方案政府批,没有开发商参与。被拆迁的百姓只找政府,和开发商不搭话。这样就杜绝了一些部门、单位的“钻空子”。
夏长江坦言,出现广发公司和宇都公司之间这样的扯皮事,是政府的责任,因为部门沟通不到位。从旧城办的角度出发,他主张该项目由广发公司来做。
拆迁办
沟通是政府的事
咸阳市拆迁办主任朱辉认为,旧城办和拆迁办并不冲突,都有审批的权力。两家是个啥关系,说不清,是个深层次的问题。对拆迁办来说,只要人家提供来合法的手续资料,符合法规规定的5个要件,他们就审批。
咸阳市拆迁办拆迁管理科科长党彦雄说,宇都公司这个项目不是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办批这个项目时不需要和旧城办沟通。谁来沟通呢?那是市政府的事。就公路局这个项目来说,市旧城办和谁签的啥合同、批的啥文件,拆迁办都不知道。
本报记者 程辉 陈奋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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