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铜川讯(记者 杜俊岭)近日,铜川市出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试行办法》,今后,凡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准其进入铜川建设领域市场。
《办法》规定,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订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发放时间等事项;使用农民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之前要按一定比例向银行专户存储专项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三年内不准其进入本行政区域建设领域市场,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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