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商品房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提至2%至5%
差别化税率 调控北京房价
本报讯(记者陈斯 张媛)昨天,市地税局和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公告从发布次日起正式施行。
公告中称,今后,开发商新办理预售或销售许可项目,将按销售收入的2%至5%预征土地增值税;容积率小于1.0的项目,最低按照3%预征;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北京还首次根据项目的预计增值幅度来确定不同的税率,这意味着,开发商定价越高、获利空间越大,预征的税款就越多。
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表示,按照目前北京楼市的现状,部分高价项目升值可能最高出现每平米数千元的土地增值税。
新政一旦落实到位,将增加开发商囤地的成本,严重打击开发商囤地的积极性,增加了在售项目的销售成本,很可能使得部分土地价格过低的项目开始出现明显的降价求售现象。
公告还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满5年交易的二手房如果不是该家庭唯一住房,将无法避税。
据悉,此类房屋交易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售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填写《售房人家庭唯一住房承诺表》。
税务机关将通过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对售房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登记记录进行查询和核验,主要核查其在北京是否还有其他住房。
如果查询结果显示纳税人家庭此前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或已办理房屋网上签约手续,则此次售房不符合唯一住房条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从房屋中介机构“我爱我家”了解到,以往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很难核查到该家庭目前的房产状况,所以基本上只要是满5年的房屋再上市交易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
新政出台后,税务部门可以通过房屋交易权属系统核查住房的唯一性。办理房产证的或是已经购房网签的,甚至没办理房产证的住房就都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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