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记者 邢振宇 通讯员 黄宏伟 李萍)省城一对结婚十余载的夫妻,妻子不幸得了骨癌被截肢,丈夫竟不管不问。妻子只好申请离婚并要求支付医疗费用。
李某和张某结婚十多年了,有一个七岁的孩子。2008年,妻子李某被查出患上骨癌,张某变得冷漠起来,对妻子的病情和生活不管不问。后来两人分居,李某搬到娘家,由父母出钱治病。后来李某被迫截肢,并背负了巨额债务,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用。
鉴于两人感情破裂、李某身患重病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张某向李某支付一万多元的医疗费,另外再支付两万元作为经济补偿金。张某认为,法院判决已超出诉讼请求,拒不履行。
后经多次调解,张某的父亲答应在张某支付医疗费的基础上,替儿子再垫付7000元补偿金给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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