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11, 2010

违建户赴京上访:只想争取一点补偿

  武汉违建户的诉求

  □本报记者 张晓娜 发自北京

  2010年11月29日下午1点30分,北京西站。走出站台的杨慧下意识地把衣服裹紧,北京要比武汉寒冷得多。

  她是“武汉史上最大规模拆违建”中违建者之一。她认为,虽然违建被强拆,但也应得到一些补偿。她最终决定来北京反映这一诉求。

  自建房梦想破灭

  “想要自己建个房,自己住”一直是武汉下岗工人杨慧多年的梦想,但武汉昂贵的房价却让她这个梦成为幻象,一直停在空中。直到武汉市黄陂区后湖村进入杨慧的视线,这个幻象才开始照进现实。

  后湖村是汉口北新城区的一块重要湿地,距离汉口仅30分钟的车程。近年来,后湖周边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蓬勃发展,因此,土地价格飙涨。

  但几年来,该地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可以在村民转让的宅基地上建房。当地称此举为“种房”,所谓种房,有“种房子比种庄稼来得快”的意思,即突击建房以牟取巨额拆迁补偿。当然这里同样也有很多买不起商品房而建房自住者。

  2010年7月,杨慧一家来到后湖大咀村,大咀村属于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辖。“我当时并没有看中,灰很大,没有下水管道,连厕所都没有,条件很差。”

  但想到在武汉买不起房,再加上这里空气比较好,盖房子很便宜,杨慧还是动了心。

  她当时问了很多村民,村民们说:在盘龙城,很多村子唯独大咀村可以做(武汉方言:建的意思)房子,其他的都不能做。

  村民跟杨慧说:“大咀村上面有人,承建商让一部分人交了3000元的协调费(即控违费),说已经和上面有关部门打点好关系了。你看看人家都做起来了,上面都没有管。”

  杨慧也问过其他村民:“你们都办证了没有?”回答是“无论老宅,新宅,我们都没有证。”

  就连承建商都向她打保票说:“你放心,你们只管来,我负责给你们做起来,一个平方米450元,包工包料,做起来后集体给你们安装水电,甚至还可以把你们的户口都转来。”

  这样的优惠条件对她这个无房者来说是个巨大的诱惑。

  因为钱不多,杨慧就和自己的妹妹合伙建了两套三层房,两人各交了8万元。

  与村民签订宅基地转让协议,与承建商签订建房协议,约定由其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住房自建项目,是来这里建房的外来户几乎必走的程序,且土地转让使用合同中,都有“经过村民委员会认可”的字样。

  建房期间,杨慧常看到村里干部和承建商打成一片,他们有时还到工地上和建筑工人聊聊。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告诉她:在这里不能建房。杨慧丈夫陈长林的亲戚朋友有一二十人闻讯,相继来到后湖村建房。

  然而,强拆骤然降临。

  2010年11月6日,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贴出拆迁通知,告知这些外来户在11月12日前,将房子自行拆除,否则将强行拆除。

  接到通知后,外来户们都很害怕,他们到村委会询问,村委会没有给答复。反倒是有几个承建商说:这是城管想要得到好处,并不是要真心拆你们的房子。

  11月15日中午,承建商通知这些外来户说:“16日早上要拆房,你们早点过来,只拆进村口的几家,不会拆你们的,你们只是去看热闹。”

  此时,杨慧的房子已经封顶,外面粉刷完毕,眼见着再有20天就可以交房。

  11月16日,两千多人的执法队伍用了10个小时,拆除违建房面积达9.76万平方米,杨慧和近500家、2000余人的房子都变成了一片废墟,房屋里的财物也没有来得及搬出来,他们房子的承建商也逃得不知去向。

  拆迁后仅10天,湖北省政府就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其中有一条规定是:“程序不合法的,不允许强拆。”

  杨慧说,村里有三分之二不合法的房子还没有强拆,没拆的可能会协商给些补偿,那我们这些已经强拆的,补偿找谁要呢?

  针对拆迁过程中群众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的现实,在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中要求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强拆。

  然而当被拆迁户拿着《紧急通知》去找有关部门时,有关部门以“你们是违建户,不在通知保护的范围内”回复被拆迁户。

  拆迁时,外来户许金凤的房子里还保管有十多个柜台,她很不解:即使是违建,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里的东西也属于她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应该让她搬出来呀。

  上访无果

  11月29日下午3点半的北京街头,为了找一家便宜的旅馆,杨慧和小旅店业主讨价还价了两个小时,最后勉强接受了每晚30元住宿费的标准。

  旅馆里条件简陋,除了床,还有一个破旧的暖风机发出刺眼的光芒,唯一顺眼点的是屋子里床单和被子看起来还算整洁。

  11月30日上午8点整,杨慧准时到达国家信访局。这一天,她排了3个小时的队也没有领到登记表,“我前面还有20多人的时候,信访局下班了。今天周二就半天接访,工作人员告诉我明天再来。”杨慧有些失望。

  在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著名拆迁专家王才亮律师告诉她,即使是违章建筑的拆迁也要走法律程序,要通知到每个人,并且要召开听证会。如果不这样做,被拆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当天晚上,杨慧仔细翻看了从律师事务所拿到的一本《违章建筑的界定与处理》的小册子,并在上面重要的部分,用圆珠笔一一标注。

  12月1日早晨8点,她终于把情况反映到了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虽然很同情我,但说建房没有各种证件,所以是违建,并给了一个回复:让回湖北省信访办。”

  见到国家信访局的回复,杨慧叹了口气:“我已三次跑过湖北省信访办,没有用,都说我违建,我盖房的钱可能白花了。”

  “想争取一点补偿”

  对于手续不全,杨慧并不否认。但她认为是村委会和城管因为经济利益默认他们建房才造成如此之大的损失。

  “如果我们的房子在破土动工时,村干部、城管部门出面提醒、干预、教育我们,或者采取罚款、拆除等任何方式阻止我们建房,我们肯定不会继续下去。可如今房子已建成,才告诉我们这是违建房。9.76万平方米的一大片房子,他们难道没有看到吗?没有责任吗?”杨慧说起这些就很愤怒。

  被拆迁户们甚至怀疑那块土地是有人征用,“如果说我们违建,我们很早就违建,之前都不管,是不是说那块土地无人征用就不算违建,有人征用就算违建呢?”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办主任王冠对此解释为:“平时我们也去拆除违建,但外来户和当地的小混混拿着棒子不让我们进去,我们由于人手少,只有20多名工作人员无法执法,强拆效果甚微。”

  对于有人征用的说法,王冠解释为:并没有人开发那块土地,只是政府部门要重新规划。

  12月5日,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被政府认定为违建的房子,离后湖村村委会仅有50米之遥。村委会大楼门前悬挂着纪检会、控违协调小组、城管会等单位的招牌。

  “我们建房时间长达一到三年,又不是两三天就盖起来的。村委会离我们这么近,为什么在我们建房的时候他们不管?”这是记者在当地听到被拆迁户说的最多的话。

  杨慧反映,在他们房子的承建商得到即将拆迁的消息后,还让这些建房者交建房费,有建房者就上当交了钱,现在房子被拆后,这些承建商都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在今年11月16日的当地大规模拆迁中,被拆迁户多数是外来户,来自于湖北各地及外省。来自湖北大冶市农村的张庆生说,他一直在武汉市打工租房住,每月房租500多元,现在两个孩子都已经长大了,他们不想再回大冶农村,但武汉昂贵的商品房根本就让他遥不可及,没办法,经熟人介绍才在大咀村建了房子。

  他表示:“建房子的钱要么是我们的血汗钱,要么是借款贷款,来的都不容易。现在房子被拆,家没了,多年的积蓄没有了,没有一分钱的补偿,我们实在想不通。”

  得到律师的说法,杨慧说,回到武汉后,还想继续反映。“我们的要求不高,只想争取一点补偿。房子已经拆了,但是应该和我们协商,把损失降到最低,毕竟七八万块钱,对于每一个人都不是一个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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