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13, 2010

宽容定能融化仇恨 “罗彩霞案”尘埃落定

  中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记者傅蕾 杨超)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50分报道,今天是2010年8月14日,一个普通的周六,但对一个女孩来说,今天有些特别。过去的六年多里,她历经了种种坎坷和曲折:读大学的资格被人冒名顶替,之后打官司为自己讨个说法,其间舆论的聚焦、各方的关注,让她的生活失去了往日的平静。

  终于就在昨天,她让官司画上了句号,告别一场长达六年的风波,今天是她的"纪念日",从此告别过去,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罗彩霞:“我觉得这件事情结束以后,最好真的完全结束了,然后开始新的生活,做一个完结,今天就是,无论是这件事情上还是在我心里上,我希望是一个终结。”

  说话的人,就是故事的主角罗彩霞。昨天"罗彩霞被顶替上大学案"开庭审理,原告罗彩霞最终获赔4.5万元,由被告王峥嵘一次性付清,原告在庭下调解时撤回其他诉讼请求,该案也成为侵犯姓名权案件里获赔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备受关注的"罗彩霞被顶替上大学案"于昨天上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异地审理。最初,罗彩霞的代理人向8位被告提出连带赔偿14.2万元,并要求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刘英全审判长宣布调解结果。

  刘英全:被告王峥嵘给付原告赔偿金4.5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无其他争议,诉讼费300元由王峥嵘承担。

  罗彩霞向记者透露,从立案到开庭,这15个月的时间里自己和家人都承受了太大的压力,如今有了最终结果,她希望这件事真的就此结束,自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

  罗彩霞:反正已经过去了,我希望对我来说是一个过去,对公众来说也是一个过去,以后面对我自己来说,我是罗彩霞,但以后媒体所说的“罗彩霞”,只是一个代号了。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仅原告罗彩霞、第八被告唐昆雄亲自出庭,其他被告均由委托代理人出庭,而第一被告王佳俊本人没有也未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庭审期间,王峥嵘的委托代理人首先向罗彩霞深鞠一躬,转达了王峥嵘的歉意和悔恨。

  同时表示,如今王峥嵘身陷牢狱,杨荣华神经错乱,王佳俊生死未卜,已经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其代理人仍然坚持认为,王佳俊只是侵害了罗彩霞的姓名权,并没有构成对其受教育权的侵害,他们希望和罗彩霞调解。

  另外五个负连带责任的被告及代理人分别提出答辩意见,湖南省邵东县第一中学、湖南省邵东县教育局、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教育局及代领贵州师范大学通知书的唐昆雄等5被告均同意法庭直接进入调解程序。

  在近3个小时的庭下调解期间,原告为被告的致歉诚意所打动,撤销其他诉讼,并将赔偿金降低到4.5万。而对于当年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的昔日同窗王佳俊,罗彩霞说自己不会恨她。

  罗彩霞:“希望她也开始新的生活,其实她也是被安排的。”

  记者:“那你能原谅他吗?”

  罗彩霞:“可以原谅。”

  罗彩霞委托代理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赔偿金没有达到最初的诉讼要求,但是对这个结果基本满意。赔偿额是其次的,最主要是自己的权利得到维护了,因为姓名权是人格权最基本的权益,而且这个案子在侵害姓名权的赔偿额度是最高的,突破了赔偿上限。

  案件审理结束后,记者采访了一直跟踪关注此事的知名媒体评论员、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对方达成的调节协议,实际上没有确认八名被告中的任何一个人侵犯了罗彩霞的受教育权和姓名权,只是一个赔偿金并没有认定他们违法了,其他的部门包括邵东一中、邵东县教育局,尤其是贵州师范大学怎么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责任呢?”

  “在今天的庭审结束之后,很多的记者都在问罗彩霞同一个问题,就是你为什么要接受调解?罗彩霞跟我讲,她从去年5月份至今,整个15个月的时间里面,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这种压力包括她的家人所承受的压力,她和家人都希望这个事情有一个尽快的了断,不想再拖了,有一个了断之后她就能够安下心来然后开始找工作,她自己的话来讲,从今天开始,我就开始新生活了。”

  不管案件的结果是否出乎人们的预料,但罗彩霞最终还是选择用一种宽容的方式结束了这段往事。就像事后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那样:“选择调解,也许会让很多关心我的人感到失望,我心里也有一种愧疚感。但我不是斗士,我和家人都希望尽快有一个结果,至少了结一件牵绊自己的事。”

  对于经历过一场"错位人生"的女孩,她所经历的显然已经太多,该是结束的时候了。既然罗彩霞选择用谅解化解纠纷,那我们只能祝愿这个历经磨难的女孩,能够尽快走出阴霾,乐观的面对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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