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参照酒驾公示的方法在机关单位率先控烟
南方日报讯(记者/亓欣欣实习生/郭萍通讯员/莫超君)距离《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还有半个月时间。昨日,广州市控烟协会举行专家座谈会,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从党政机关单位率先实施控烟。
公务员室内抽烟可公示通报
“办公室禁烟能不能做到,首先看公务员!”据了解,《条例》将于9月1日生效施行,广州将成为国内首个推行在办公室禁烟的城市。
《条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市内办事区为禁烟区,原广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周国生表示,要重点控制党政部门领导抽烟,公务员要起好模范带头作用,“政府工作人员天天抽烟,百姓看着,怎么会戒烟呢?”他认为,公务员应身体力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他还建议在禁烟区域设执法监督员,并对在禁烟区抽烟的人实行通报公示制度。
“对醉酒驾车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就是这样处理的,震慑效果非常好。”原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张文善对此表示赞同,他建议还可以请媒体曝光。
控烟工作要设过渡期
《条例》规定,应当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没有设置或划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广州市控烟协会副会长陈万鹏表示,罚款并不是最终目的,注重的是控烟工作的效果。
他建议,《条例》实施后,应该给市民一个适应的过渡期,除处罚外,更重要的是让市民知道《条例》的要求,自觉遵守。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控烟工作的管理体制。“如何才能运作起来,需要加紧培训,还需要明确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4项职责。”
周国生建议,9月份的控烟工作重在宣传,国庆之后再进行交叉检查,可从政府机关部门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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